廣東省中小企業局關于開展大中小微企業協調發展項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小微企業穩定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粵府辦〔2015〕48號)關于“促進大中小微企業協調發展”的精神,積極創新大中小微企業協調發展機制,增強大企業的輻射帶動能力,促進中小微企業配套發展,加強企業間的產業鏈銜接,我局將開展大型企業與中小微企業協調發展的項目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內容
征集內容主要是我省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產業關聯度大的大型企業與中小微企業的配套協作項目。項目符合國家、省有關產業發展政策,對加強我省大中小微企業間的產業銜接、協作配套、提升專業化分工協作水平、引導中小企業集群發展、幫助中小微企業開拓市場、產品優化升級、質量標準提升、品牌建設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
大企業與中小微企業配套協作,應建立在以市場配置資源為基礎、穩定的原材料及零配件供應、生產、銷售、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等方面的協作關系。
二、征集對象
征集企業必須在廣東省內(深圳市除外)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大中小微企業的劃型標準以《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為準。
(一)大型企業。
1.珠三角地區:企業至少與10戶省內中小微企業在原材料及零配件供應、研發生產、市場銷售、物流配送等核心環節建立穩定配套協作關系。
2.粵東西北地區:企業至少與5戶省內中小微企業在原材料及零配件供應、研發生產、市場銷售、物流配送等核心環節建立穩定配套協作關系。
(二)中小微企業。
企業2015年與省內大企業協作配套產品銷售額應占其全部銷售收入50%以上。
三、政策支持
通過項目征集,了解我省大企業與中小微企業配套協作情況,爭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省政策性擔保、應收賬款融資、信貸風險補償資金、中小微企業發展基金等相關政策支持。
四、工作要求
請各地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積極組織推薦大中小微企業重點配套發展項目,并對項目情況進行審核匯總,于6月10日前將有關項目情況(包括匯總表、各企業配套項目簡要情況和支撐材料如配套協作合同等)電子版和紙質版報送我局(技術進步處)。
附件:1.大型企業與中小微企業配套協作發展項目推薦匯總表
2.中小微企業與大型企業配套協作發展項目推薦匯總表
廣東省中小企業局
2016年5月23日
(聯系人:孫鍇,電話:020-83135986、83133429,
傳真:020-83133261,電子郵箱:zxqjdpt@163.com)
附件1:大型企業與中小微企業配套協作發展項目推薦匯總表.xls
附件2:中小微企業與大型企業配套協作發展項目推薦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