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創業孵化基地 孵化更多好項目
記者15日從區民政人社局獲悉,為充分發揮創業孵化基地對大眾創業的項目孵化服務功能,順德草擬了《順德區區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正在該局政務網公開征求意見。
文件認為,區級創業孵化基地是由各級政府部門、高?;蛏鐣α吭谖覅^投資建設,并由區民政人社部門組織認定的、以高層次人才、出國(境)留學回國人才、國內外院校學生創業項目為重點培育對象,以培育初創型、創新型小微企業為目標,為孵化對象提供低租金、低收費的創業環境,并提供創業指導、創業培訓、管理咨詢、融資服務、事務代理等創業服務,具有滾動孵化小微企業功能和較強示范效應的創業載體。
創業孵化基地應具備孵化場地保障、創業培訓(實訓)與指導、商事業務代理、行政公共服務、項目展示對接等主要功能。其中,以創新型、高新技術類企業(團隊)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創業孵化基地,應具備創新技術支持功能,配備相應設備或與有關公共技術支持機構合作,提供創新技術試驗和產品試制等服務。
具備了以上主要功能,還要求達到七個方面的基本條件,才可認定為“區級創業孵化基地”,包括入駐的創業實體不少于20家,孵化基地運營時間在1年以上,在申報、使用財政專項資金過程中沒有發生違規行為,以及在辦公場地、管理制度、配套設施、園區面積、服務內容、服務機制等方面的一些具體要求。
評估認定創業孵化基地工作每年開展一次,按照申報、初審、審核和認定公示程序進行。被認定區級創業孵化基地的,將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建設扶持經費。對被授予市級示范、省級示范、國家級創業孵化基地的,將分別給予相應扶持。順德還將出臺相應政策,鼓勵創業孵化基地成功孵化企業。
為加強監督管理,還將建立起復評制度,經復評合格,才能保留區級創業孵化基地資格。辦法出臺后,此前已被認定為區級創業帶動就業基地的,將按新辦法進行重新認定并實施監督管理。該辦法有望于明年1月份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