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環境保護廳公布2015年第一批違法企業“黑名單” 順德6家企業上榜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10月26日在官網上公布了“廣東省環境違法企業“黑名單”(2015年第一批) ”,全省共有73家企業上榜。在第一批公布的違法企業“黑名單”中,順德有6家企業進入黑名單,其中四家為家具企業,另外兩家分別為電力設備企業和磚廠。
據悉,企業被列入“黑名單”后,環保部門將加大執法監察頻次,暫停各類環保專項資金補助, 建議財政等有關部門在確定和調整政府采購名錄時,取消其產品或者服務,建議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其審慎授信,在其環境信用等級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貸款,并視情況逐步壓縮貸款,直至退出貸款;建議保險機構提高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費率等。
(一)因為環境違法構成環境犯罪的; (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按規定通過審批,擅自開工建設的; (三)建設項目環保設施未建成、環保措施未落實、未通過竣工環保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 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 (四)建設項目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 大變動,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控制指標的; (六)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傾倒、處置水污染物,或者通過私設 旁路排放大氣污染物的; (八)環境違法行為造成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的; (九)環境違法行為對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風景名勝區 、居住功能區、基本農田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 (十)違法從事自然資源開發、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其他開發建設活動,造成嚴重生態破壞 的; (十一)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 (十二)被環保部門掛牌督辦,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拒絕、阻撓環保部門工作人員現場檢查的; (十四)違反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對重污染天氣響應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