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區促進工業設計創意產業發展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順德工業設計創意產業發展,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根據國家《關于促進工業設計發展若干指導意見》 ,以及我區創新運作財政扶持資金的有關要求,結合順德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工業設計創意是指以工業產品為主要對象,以增加品種、優化品質和提升價值為目的,綜合運用科技成果和工學、美學、心理學、經濟學等知識,對產品的功能、結構、 形態、包裝以及相關環節等進行整合設計的一系列集成創新活動。 具體包括造型設計、機械設計、電路設計、服裝設計、包裝設計、 展示設計、用于工業產品上的軟件和動漫設計等。所稱設計機構是指從事(或主要從事)上述創新活動的區內專業設計公司或制造企業內的研發設計部門。
第三條 區財政每年安排相對固定的資金,主要用于行業氛圍的營造、市場體系和平臺的建設,重點設計機構、項目、人才的資助和獎勵,重大活動的開展等,扶持和鼓勵工業設計創意產業發展壯大。
各鎮(街道)參照區有關規定,安排配套經費加強轄區內的工3業設計創意產業促進工作。
第四條 通過本辦法的實施,到2015年實現如下目標:
(一)促進產業發展氛圍和設計文化軟實力的提升。設計價值理念在制造業中的推廣達到50%以上,10萬人次參加設計創新教育培訓。
(二)促進工業設計創意與傳統制造業的對接和融合。企業設計體系和設計交易市場趨向成熟,推動形成1000家應用設計成果制造企業群,20家以上大型制造企業建立工業設計中心(部門) ,區內年設計服務交易達到5000項。
(三)促進區域設計創新能力和設計應用水平的提升。區域產品設計競爭優勢基本形成, 培育10家國內領先工業設計品牌企業,區內擁有(含在區內工作)500名中高級工業設計師,年推出設計產品1000件。
(四)促進工業設計創意產業基地建設和產業集群發展。區內集聚工業設計及緊密關聯企業200家,形成功能完善的設計產業鏈。
第二章 扶持方式和措施
第五條 本辦法采用無償資助和無息使用兩種扶持方式給予資金支持。無償資助指對確定予以扶持的項目,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區財稅局將資助資金無償撥付給項目承擔單位或個人的扶持方式。4無息使用指由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進行項目立項、 決策和監督(包括項目符合性審查、核定推薦企業名單),由區產業服務創新中心負責企業風險審查、績效評估、資金追償、協助資金收回, 監管銀行負責資金發放、收回和協助追償等,不收取企業利息,企業按期等額歸還資金的扶持方式。
第六條 扶持措施
(一)實施設計創意價值拓展工程,加強產業環境氛圍營造。
1.實施區工業設計促進活動計劃,組織開展環境氛圍營造、設計價值理念宣傳、設計培訓教育、區域品牌推廣、設計業務合作對接、國際交流等促進活動。
2.鼓勵專業服務商、企業、學校、行業商(協)會等社會單位開展工業設計的宣傳推廣、市場對接、人員培訓等促進活動。 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負責組織審查活動的資助申請, 經專家評審納入區工業設計促進活動計劃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資助。
3.支持在本區舉辦專業化、國際化的工業設計創意會展和工業設計競賽活動,打造工業設計展示交易、競技交流的國際平臺。
4.發揮政府的資源優勢,牽頭組織區內工業設計企業參加境外專業展會和考察活動, 促進區內企業與國際知名設計組織的交流合作。
(二)實施工業設計應用推廣工程,激發設計產業市場需求。
1.實施工業設計應用輔導計劃。由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組建工業設計導師團隊,為入選輔導計劃的制造企業提供培訓、顧問等5為期一年的輔導服務, 引導企業運用設計創意優化產品開發、 生產、銷售、管理等環節,提高設計綜合應用水平。輔導期內的企業購買設計服務可享受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第3點的優惠政策。
2.開展企業工業設計應用示范評定。通過試點示范引導扶持企業運用設計創意優化提升產品開發、 制造、 銷售等有關經營環節,充實產品內涵和形成品牌支撐。 對經認定的區工業設計應用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建設經費扶持。
3.實行設計對接專項獎勵。鼓勵區內制造企業積極參加本地設計會展和政府部門組織的市場對接活動,購買設計服務,提升產品的設計價值。對制造企業在會展和對接活動期間達成的設計交易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單個合同金額大于50 萬元(含)的,給予5 萬元獎勵;單個合同金額大于20 萬元(含)小于50萬元的,給予3萬元獎勵;單個合同金額大于10萬元(含)小于20萬元的給予1 萬元獎勵;單個合同金額大于5 萬元(含)小于10 萬元的給予5000 元獎勵;單個合同金額小于5 萬元的不予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10萬元。
4.設立設計和制造“伙伴計劃”項目,鼓勵本地制造企業與優秀工業設計機構深化合作, 提高產品開發的資源整合運用和集成創新水平。對設計機構與制造企業達成 1 年以上、合同金額超過50萬元(含)的深層次合作,經申報評審入“伙伴計劃”的合作項目,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經費扶持。
(三)實施設計創新能力提升工程,促進設計機構形成專業化水平和競爭優勢。
1.設置區重點設計創新產品項目,支持設計機構、制造企業(單獨或聯合)開展重點領域新產品設計開發攻關。對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并在本區具備產業化條件的重點設計創新產品項目,符合相關要求的,每項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無息使用資金的支持。符合上級有關計劃項目申報條件的,優先推薦申報。
2.開展區重點工業設計機構(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的認定和扶持,支持優質成長型設計機構發展壯大。對經申報評審認定的區重點工業設計機構(企業工業設計中心),一次性給予20萬元經費扶持,專項用于設計機構能力建設。
3.支持具備條件的工業設計企業申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獲認定的工業設計高新技術企業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并給予20萬元專項獎勵。
(四) 實施工業設計創意人才工程,強化隊伍建設和智力支持。
1.優化設計人才政策環境,鼓勵國內外知名設計公司、設計師在我區開設營業機構。對在我區工作的各類工業設計創意人才,經認定后可享受我區關于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各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單位建立工業設計博士后工作站,可享受區關于博士后工作站的扶持政策。
2.發展工業設計教育培訓事業。支持順德工業設計學院建設,加大基礎人才培育;加強與國內外知名設計學科院校合作,鼓勵在順德開展工業設計研究生教育和設計師在職培訓教育。 對相關教育培訓平臺, 經申報評審納入區重點平臺建設項目的,給予政策扶持。
3.實施設計優才計劃。每年開展區優秀工業設計師評定,安排經費選送優秀工業設計師赴先進地區參加高層次培訓活動, 開拓創新視野和提升專業水平,培育領軍型設計人才;鼓勵建立青年設計師孵化平臺。
(五)實施產業基地和服務體系建設工程,促進產業規模化、集聚化發展。
1. 重點支持廣東工業設計城等園區建設和發展。 鼓勵通過 “三舊”改造、城區企業搬遷、關停淘汰落后產能企業騰出土地用于專業園區及相關平臺等載體建設,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在用地上給予傾斜和政策支持。鼓勵依托園區建設工業設計實驗室、公共數據庫等重點設施和服務平臺,完善園區的技術、信息、融資、人才、交易等配套服務,經申報評審納入區重點平臺建設項目的, 給予傾斜扶持。
2.鼓勵設計機構入駐區內經認定的工業設計創意產業園區。對符合條件的入駐機構,自首次申請補助起,連續3年給予園區租金補助。補助標準為:前兩年按年度租金總額的 50%,第三年按年度租金總額的 30%,單個機構年度租金補助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已獲得其他財政租金補助的機構不重復享受。
3.鼓勵開展涉及工業設計創意產業的基礎性、通用性、前瞻性的項目研究。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區有關科技計劃項目政策扶持范圍;符合上級計劃項目申報條件的,優先推薦申報。
4.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切實維護企業和設計師的合法權益。鼓勵工業設計成果申請各類專利, 鼓勵在專業園區引入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為園內企業提供專利申請、知識產權培訓、法律咨詢和維權服務。入駐區內經認定的工業設計創意產業園區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可享受本辦法第六條第(五)項第2點的優惠政策。
第三章 項目申報
第七條 在順德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可按本辦法進行相關項目的申報。鎮(街道)的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負責對本轄區內的申報項目的初審。
第八條 本辦法規定須經評審的無償資助項目扶持資金實行競爭性分配。項目經專家評審后按得分排序,并確定扶持的對象和資金額度等次。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根據年度資金安排和評審等次分配項目資金。企事業單位每年最多申報工業設計應用示范企業認定、 重點工業設計機構(企業工業設計中心)認定、伙伴計劃項目、重點設計創新產品項目、重點平臺建設項目等5類項目中的兩種,且同一種類別每個企事業單位只限一個項目可予以立項。無息使用項目按當年投入無息使用資金、企業風險審查等情況,在本辦法規定的最高使用額度內,確定企業該項目的具體無息使用金額。
第九條 企事業單位申報工業設計應用示范企業認定、重點工業設計機構(企業工業設計中心)認定、伙伴計劃項目、重點設計創新產品項目、重點平臺建設項目按以下條件和程序辦理:
(一)申報條件。
1.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單位。
2.項目符合本區工業設計創意產業發展需求,由區內設計機構或制造企業獨立或參與承擔,項目及其成果在本區實施和應用。
3.項目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明顯,對提升本區工業設計創新能力和應用水平有重要價值和帶動意義。
4.符合《工業設計項目立項評審附則》 (見附件1)規定的條件和要求。
5.申請無息使用資金的企業,還應同時具備《順德區創新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
(二)申報程序。
1.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每年5月份根據年度工作計劃,發布項目申報通知(指南) ,受理項目申報。
2.申報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1)申報伙伴計劃項目、重點設計創新產品項目、重點平臺建設項目的提交《順德區工業設計促進項目申報書》 (見附件 2) ;申報工業設計應用示范企業和重點工業設計機構 (企業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提交《順德區工業設計示范企業和重點機構認定申報書》 (見附件 3) 。
(2)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申報單位的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原件供核對。
(3)申請立項項目介紹及可行性分析報告。
(4)其他由相關部門要求提交的證明或材料。
3.項目審核及批準
(1)無償資助項目:
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收到經鎮(街道)初審的申報材料后,15日內完成對材料的審核。審核后30日內,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組織專家對符合條件的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其中,工業設計應用示范企業認定、重點工業設計機構(企業工業設計中心)認定、重點平臺建設項目以及伙伴計劃項目, 依據評審結果出具擬立項名單網上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將審核無誤的項目名單和扶持金額及相關資料送區財稅局, 區財稅局按國庫集中支付規定撥付扶持資金。
(2)無息使用項目
重點設計創新產品項目按照 《順德區創新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進行無息使用資金的審核和批準。
第十條 企事業單位申請對接專項獎勵、園區租金補助、 工業設計高新技術企業專項獎勵,按以下條件和程序辦理:
(一)申報條件。
1.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單位。
2.符合本辦法獎勵(補助)范圍和有關部門申請通知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程序。
1.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除對對接專項獎勵實行指定活動期間受理外,每年 4 月份受理上述獎勵(補助)申請。
2.申請獎勵(補助)的單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 《順德區工業設計專項獎勵(補助)申請表》 (見附件4) 。
(2)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原件供核對。申請園區租金補助的,須加附企業介紹材料和企業法人、股東的身份資料。
(3)申請相應獎勵(補助)的合同文本、發票、證書等關聯材料的復印件。
3.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收到申請材料后,15 日內完成審核。審核后,30 日內匯總形成扶持計劃并網上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 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將審核無誤的項目名單和扶持金額及相關資料送區財稅局,區財稅局按國庫集中支付規定撥付獎勵(補助)資金。
第十一條 工業設計應用輔導計劃,由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另行制訂工作方案,有關企業申請納入應用輔導計劃的,按工作方案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執行。
第十二條 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每年5月受理上一年度開展的工業設計促進活動申請。 有關單位開展的促進活動申請納入區工業設計促進計劃的,活動總投入應不低于5萬元,并向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提交申請書及活動實施方案、活動完成的總結報告、活動發票以及相關照片和視頻等資料。 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結合工作需要和年度工作安排,擇優納入區工業設計促進計劃,由區財稅局按相關程序撥付活動資助資金。
第四章 資金及項目的管理
第十三條 區財政安排的工業設計資金主要用于直接扶持項目的開展,經費使用范圍包括材料、設備、軟件等購置和用于產品設計開發過程的試驗、實驗、測試、咨詢、知識產權保護等必要費用。
第十四條 獲得重點工業設計機構認定、伙伴計劃項目、重點平臺建設項目扶持經費的單位需與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簽訂 《順德區財政扶持資金項目責任書》 ,并嚴格按項目責任書和區財政經費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按時提供項目實施執行情況的報告和財務報表。重點設計創新產品項目的管理按 《順德區創新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項目申報單位,區職能部門將追回已撥(使用)的專項資金,并取消其三年內申請區各項財政扶持資金的資格:
(一)嚴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
(二)用虛假材料和證明騙取專項資金的;
(三)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13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及其附件《工業設計項目立項評審附則》由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