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催辦省級科技計劃社會發展和農村科技領域項目結題驗收工作及合同簽訂的通知
省直有關部門、各地市科技局(委)、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省級科技計劃社會發展和農村科技領域項目的監督和管理,及時掌握項目進展和成效,根據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省級科技計劃社會發展和農村科技領域項目集中結題驗收工作,同時對歷年度社會發展與農村科技計劃項目尚未簽訂合同的項目完成合同簽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驗收相關要求及工作流程
請各項目科技主管部門按期組織省級科技計劃社會發展和農村科技領域項目的結題驗收工作,目前合同已到期的項目類別清單見附件1,項目詳單見附件3。到期應結題的項目請按期完成結題;逾期未結題的項目,可在陽光政務平臺系統提出延期驗收申請,提交相關延期證明或說明理由(按照科技計劃管理規定:延期變更申請不超過2次,每次延期不能超過1年)。已延期2次的項目必須驗收,確實不能結題的項目應申請終止課題,向我廳監審處提交項目終止申請并抄報廳社農處。
項目驗收形式分會議驗收、材料驗收2種方式:
(一) 省財政經費支持金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項目,由省科技廳監審處組織,采取會議驗收方式結題驗收,請各單位科技主管部門與監審處積極溝通,做好結題驗收工作;
(二) 省財政經費支持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項目,采取材料驗收或會議驗收,我廳委托有關單位科技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工作流程如下:
1.4月30日前,請項目承擔單位和科技主管部門在陽光政務平臺系統中提交項目驗收申請至廳社農處;
2.5月30日前,項目驗收申請書審核通過后,請項目承擔單位及其科研主管部門在陽光政務平臺系統中提交項目驗收書至廳社農處。
3.6月30日前,項目驗收通過后,請項目承擔單位提交紙質版項目驗收書至廳社農處蓋章、存檔、辦結。
4.具體的驗收程序和材料的準備請參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的暫行辦法》和《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科技計劃項目結題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二、項目合同簽訂相關要求及工作流程
請各項目科技主管部門對歷年省級科技計劃社會發展和農村科技領域立項但仍未簽訂合同的項目及時組織合同簽定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在陽光政務平臺系統中提交合同簽訂申請至廳社農處。系統批復合同后,請將紙件合同在10個工作日內由各項目科技主管部門統一提交省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
三、工作要求
請各項目科技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指定負責人抓好組織驗收和合同簽訂工作,確定工作進度,并于每月15日前報送工作推進情況進度表(見附件2)。附件1~5請登陸廣東省科技廳官方網站通知公告欄查閱本通知下載。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
省科技廳社農處(社會發展領域):沈 思,020-83163902
陳毓君,020-83163904
省科技廳社農處(農村科技領域):葉毓峰,020-83163906
劉世偉,020-83163909
省科技廳監審處:蔣 毅,020-83163642
傳 真:020-83548353
驗收書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71號科技信息大樓1301室(郵編:510033)
合同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71號科技信息大樓一樓省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郵編:510033)
附件:1.省科技計劃項目中后期管理與驗收(終止結題)項目類別清單
2.廣東省科技計劃社會發展和農村科技領域項目結題驗收及合同簽訂項目主管單位工作推進情況進度表
3.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社會發展和農村科技領域項目未結題驗收情況表(表中“驗收狀態”空白的項目即表示未在陽光政務平臺系統填報)
5.《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科技計劃項目結題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省科技廳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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