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推廣實施國務院第三批支持創新相關改革舉措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省級以上高新區管委會:
今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廣第三批支持創新相關改革舉措的通知》,共有20項改革舉措將在全國或8個改革試驗區域內推廣。本批推廣的改革舉措中有13項是科技創新方面內容,其中,科技金融創新改革舉措方面共有7項舉措,科技管理體制創新方面有6項舉措。這些舉措經過全國若干地區的改革試驗,已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創新舉措,請你們結合本地區實際,在工作中予以大力推廣實施。
一、繼續深入推廣實施的創新改革舉措(共5項)
有5項創新改革舉措已在我省先行先試,并取得了較好經驗,為全國創新改革提供了積極借鑒。在原有基礎上,各地市科技部門應進一步加大推廣力度,繼續深入推廣實施。
(一) 建立以企業創新能力為核心指標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評價體系。通過推動銀行機構建立科技型企業信貸審批授權專屬流程、信用評價模型和“技術流”專屬評價體系,將科技創新企業創新能力作為核心指標,拓展科技型企業的融資渠道。該項創新舉措在省科技廳與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共同推動的“技術流+能力流”專屬評價體系基礎上形成,已在我省開展了范圍較廣的試點應用。各地市要主動聯系本地區的銀行機構,針對科技型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的問題,進一步做好以企業創新能力為核心指標的科技型企業融資評價體系推廣工作,改變銀行機構依靠“資金流”、抵押物品的傳統評價模式,推動金融資源向科技創新領域加快流動。
(二) 科技創新券跨區域“通用通兌”政策協同機制。通過推動本地區財政支持創新券的跨行政區域聯動機制,通過統一服務機構登記標準、放寬服務機構注冊地限制,實現企業異地采購科技服務。目前,省級創新券專項依托華南技術轉移中心(華轉網)實現了“全國使用,廣東兌付”,加大投入,即申請即兌付,鼓勵發動全國優質機構入庫成為我省創新券服務機構,借力全國優質科技資源服務廣東。各地市要積極對接省級創新券專項工作,進一步完善本地區科技創新券服務方式,擴大創新券使用的區域范圍,推動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業者購買省內外優質創新創業服務,提升我省創新創業服務水平。
(三) 建立銀行跟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緩釋資金池。通過推動政府適當出資與社會資本共同設立一定額度的外部投貸聯動風險緩釋資金池,在試點銀行對投資機構支持的科創企業發放貸款出現風險時,給予一定比例本金代償,建立投貸聯動新機制。目前,我省已經建立了1個省級和16個省市聯動的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池,有效分擔和降低銀行機構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信貸融資的風險,拉動銀行機構放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貸款額度。各地市要繼續完善科技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制度,在銀行科技信貸代償緩釋風險制度基礎上,探索推廣外部投貸聯動風險緩釋制度,擴大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池的覆蓋面。沒有建立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池的地市,要結合實際情況積極設立。
(四) 對戰略性科研項目實施滾動支持制度。針對戰略性科研項目一次性申報、一次性資助、實施周期長等特點,通過建立跨年度、覆蓋項目全周期的管理制度,統籌各年度科研計劃和預算資金安排,進行滾動支持。目前,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采取了分階段撥款的方式,對項目實施情況良好的進行滾動支持,為項目研發提供穩定的支持。各地市要圍繞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項目特點,加強省市資金聯動,并建立起與省市財政支持方式相適應的分期、滾動支持機制,推動實現戰略性科技項目長期穩定支持制度。
(五) 地方深度參與國家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投入機制。在充分發揮中央財政支持基礎研究重要作用的基礎上,推動地方通過有機對接國家基礎研究、技術創新和產業創新等項目,從財政資金、人才和土地等方面建立持續的投入機制,加大對國家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支持力度。目前,我省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聯合設立了區域創新發展(廣東)聯合基金,并與廣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東莞市成立了省市聯合基金,與溫氏集團成立了省企聯合基金,實施了首批13個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項目,帶動了地方和社會對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的投入。有條件的地市要研究探索建立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投入機制,圍繞省實驗室、省市聯合基金、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項目等資助體系,結合地區發展實際情況,共同完善省市聯動、來源多樣的投入機制。
二、積極借鑒推廣的改革舉措(共8項)
對于迄今只在我省部分地區嘗試或尚未開展實施的創新改革措施,各地市要抓緊學習借鑒并積極推廣,形成創新改革的熱潮。
(一) 銀行與專業投資機構建立市場化長期性合作機制支持科技創新型企業。各地市要主動加強與銀行、專業投資機構的溝通協作,引導和推動銀行在依法合規經營的基礎上,運用“貸款+外部直接投資”或“貸款+遠期權益”等模式開展業務,支持科技創新型企業發展。
(二) 政銀保聯動授信擔保提供科技型中小企業長期集合信貸機制。各地市要主動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需求的收集工作,結合地方發展需求形成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需求名單,并聯合擔保公司、銀行機構建立貸款風險分擔機制,擔保公司集中提供擔保,銀行發放長期貸款,地方財政視財力情況給予擔保公司適當補償,形成“統一管理、統一授信、統一擔保、分別負債”的信貸新機制。
(三) 建立基于大數據分析的“銀行+征信+擔保”的中小企業信用貸款新模式。各地方要充分發揮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技術先進性服務企業認定服務的職能優勢,結合現有政府信息大數據庫,建立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分析數據庫,對企業發展提供精準的企業畫像,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企業準確的發展信用信息。
(四) 銀行與企業風險共擔的儀器設備信用貸。各地方可結合地方情況設立科學儀器共享平臺,并聯合銀行機構共同設立儀器設備信用貸,通過“平臺推薦、銀行優惠、政府兜底”的方式,推薦科技型中小企業向銀行申請用于定向購置儀器設備的信用貸款。平臺通過與企業簽訂儀器設備抵押合同獲得優先處置權,出現風險后對儀器設備進行市場化處置。
(五) 集中科技骨干力量打造前沿技術產業鏈股份制聯盟。各地市要結合地方產業發展規劃,面向重大戰略新興產業,推動領域內科技主體與產業主體以股份為紐帶,建立股份制戰略技術聯盟、成立法人實體,推動全產業鏈上不同環節技術優勢單位強強聯合、交互持股,打造技術創新合作網絡和利益共同體。
(六) 以產業數據、專利數據為基礎的新興產業專利導航決策機制。各地市要充分運用專利導航方法,通過發揮龍頭企業的作用,推動服務機構和創新主體共同實施專利導航,通過產業數據、專利數據分析,準確把握戰略新興產業領域和區域重點產業的技術與市場競爭態勢,合理推進區域新興產業布局和結構優化。
(七) 借鑒老工業基地的國有企業創新創業增量型業務混合所有制改革。各地市結合國有企業改革創新工作,借鑒老工業基地的國有企業以“雙創”開拓出新業務增長點引入社會資本的經驗模式,鼓勵支持本地區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國有企業加大創新創業推進力度。
(八) 協助建立生物醫藥領域特殊物品出入境檢驗檢疫“一站式”監管服務機制。各地市要積極協調和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創新特殊物品出入境檢驗檢疫監管服務,針對生物醫藥檢驗檢疫,擴大低風險特殊物品智能審批覆蓋范圍,爭取對試點企業進口同一種科研用樣本實施“一次評估、分批進口”。推廣中,需要對特殊物品應用制定針對性監管措施。
三、相關要求
各地市要加強對科技創新改革工作的組織實施力度,確保改革舉措落實落地,更好服務全省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
(一) 結合實際,積極推廣。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細化任務分工,確保改革舉措轉化為科技創新治理效能。
(二) 制定方案,聯動實施。根據改革舉措的內容制定推廣實施方案,主動聯系相關部門聯合推進改革舉措落地實施,不斷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三) 加強交流,做好總結。各地市在實施過程中,要主動加強與上級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的溝通銜接,爭取各方的支持和指導。同時,注重對實踐經驗的梳理總結,不斷凝練形成務實有效的新經驗新舉措,并做好交流和推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