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7年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 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佛山市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省屬企業(集團),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和《廣東省智能制造發展規劃(2015-2025年)》,現就廣東省2017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基本條件
(一)項目實施單位在廣東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二)項目技術上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示范項目使用的裝備和系統自主安全可控。
(三)項目符合《廣東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中相應類別的具體要求。
(四)項目在降低運營成本、縮短產品研制周期、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產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資源利用率等方面已經取得明顯成效,并持續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長性。
(五)項目已經建成或基本建成,并取得明顯成效,未完工項目應于2017年12月前完工。
二、申報程序
(一)申請試點示范的企業參照《廣東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實施方案》(見附件1)和《廣東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見附件2),認真填寫《廣東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見附件3),并按要求準備相關證明材料,一式三份裝訂成冊后送當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省屬企業集團下屬企業送本企業集團)。
(二)各地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省屬企業集團進行真實性審查、初步符合性審查并擇優推薦。優先推薦基礎條件好、成長性強、符合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要求、在一個企業中開展多種類別試點示范的項目,并按推薦項目的優先順序填報廣東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匯總表(見附件4)。
(三)各地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省屬企業集團請于2017年3月30日前將申報書一式三份(含電子版)以及匯總表報送我委(技術創新與質量處)。
附件:1.廣東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實施方案
2.廣東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要素條件
3.廣東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
4.廣東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匯總表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7年3月15日
(聯系人:張海峰、周芳艷,電話:020-83133257、83133309)
來源:技術創新與質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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