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2016年佛山市科技創新資金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
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各項目承擔單位:
根據《佛山市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市級財政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的實施方案(試行)》等有關規定,現對2016年合同到期的佛山市科技創新資金項目組織驗收。請各項目承擔單位盡快辦理項目驗收手續,今年我局委托佛山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負責項目驗收的各項具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3年以后立項的市科技創新資金項目采取新的驗收形式,請各項目承擔單位高度重視,認真按照《市級財政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的實施方案(試行)》(附件1)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驗收不通過的項目,項目負責人三年內不能再申報佛山市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對其申報的國家、省科技計劃項目不予以推薦,經專項審計如有經費結余,結余經費收回市財政。
二、項目驗收根據資助額度的不同分別采用現場驗收、會議驗收和集中驗收三種形式,100萬元以上的項目采用現場驗收的形式;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至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項目采用會議驗收的形式;50萬元以下的項目采用集中驗收的形式。(具體項目清單見附件2)
三、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項目須進行財務驗收,提供專項審計報告;20萬元以下的項目提供經費決算表。
四、項目驗收采取網上填報方式,填報方法和流程如下:
(一)使用“佛山市科技局綜合業務管理平臺”(網址:http://kjyw.fskw.gov.cn,以下簡稱“業務平臺”)進行填報,項目負責人登錄“業務平臺”的首頁面板“科技計劃類”->“申請項目驗收”->“提交驗收申請書”,對驗收項目填寫驗收申請,并撰寫上傳項目完成總結報告和附件材料;逐級提交到本單位管理員、所在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市科技局申請預審。
(二)市科技局預審同意組織驗收后,項目承擔單位下載驗收申請書的PDF版本(含“草稿”字樣水印號)并打印,會議驗收和現場驗收的單位需準備好紙質資料(一式六份),由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統籌安排時間驗收;集中驗收的單位提交紙質資料(一式三份)至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驗收通過后“項目負責人”需進入系統“提交項目驗收”代錄和上傳專家驗收意見,逐級提交驗收書至市科技局等待驗收批復。
五、項目驗收申請材料包括:
(一)項目驗收申請書(附件3);
(二)項目合同書復印件(蓋章);
(三)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四)工作總結報告;
(五)審計報告或經費決算表(附件4、5);
(六)相關成果及證明材料,其中包括技術指標、經濟指標、知識產權等證明材料。
六、受理時間:
項目承擔單位提交業務平臺截止時間:2017年4月25日
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審查截止時間:2017年5月5日
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審查截止時間:2017年5月15日
進行集中驗收單位的申請材料請于2017年5月25日前提交至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地址:佛山市禪城區汾江中路101號原佛山科學館后座2樓)。
七、聯系人及電話:
蘇展軍,電話:82961763 彭豐光,電話:82961762
業務平臺技術支持:400—675—1236。
附件:1.《佛山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市級財政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佛科〔2014〕100號)
佛山市科學技術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