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資金人才獎勵專題的通知
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穗府〔2016〕15號)的要求,鼓勵和吸引更多高級管理人才落戶廣州,現就2017年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資金人才獎勵專題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廣州市制造業、信息化領域的創新型企業中個人年收入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核心人才。
二、申報時間
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
三、申報條件
申報人和申報單位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在廣州市依法登記注冊并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報人為截至2016年底在申報單位連續全職工作,且在廣州市依法納稅均滿12個月的核心人才,申報人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申報人2016年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
(四)申報人為在單位擔任管理、研發、生產、財務、銷售等崗位的高級職務,對企業的創新發展、效益提升能夠發揮重大作用的核心人才。
四、申報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申報人按照《2017年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資金人才獎勵專題申報指南》(見附件)要求,提供書面申報材料給申報單位,由申報單位對材料進行核實、匯總,并填寫企業匯總表(加蓋單位公章),于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前統一將申報材料報所在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所有申報材料一式四份,需用A4規格紙打印,并按照材料清單順序裝訂成冊,同時提供電子版。
(二)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核對原件并出具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并請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進行匯總,填寫區匯總表(加蓋單位公章),于2017年3月6日(星期一)前將書面申報材料和匯總表(一式二份)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合作交流處),同時提供電子版。
(三)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組織專業評審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并根據實際申報情況編制年度具體獎勵方案,同時將獲得獎勵資金人員名單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網站進行公示。
(四)名單公示期滿后,獎勵資金將劃撥到各申報單位賬戶,由申報單位按有關規定分配到個人,申報單位應在資金分配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個人簽收憑證統一報所在區的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后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合作交流處)。
五、聯系方式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聯系人:黃彩霞、戴景凡,
聯系電話:83124358、83123832,
電子郵箱:jmwjmhzc@gz.gov.cn;
市財政局聯系人:楊雪君
聯系電話:38923301
附件:2017年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資金人才獎勵專題申報指南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廣州市財政局
2017年1月26日
附件1
2017年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資金人才獎勵專題申報指南
一、發布依據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穗府〔2016〕15號)。
二、適用范圍
廣州市制造業、信息化領域的創新型企業個人年收入額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核心人才。
三、獎勵額度
符合條件的個人,可按其2016年度對廣州市發展的貢獻給予不少于5萬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
四、申報條件
申報人和申報單位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在廣州市依法登記注冊并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申報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應包含制造業或信息化領域,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主要包括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三)申報單位為我市創新型企業,即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自主品牌,具有良好的創新管理和文化,企業的科技創新、產品創新、管理創新等創新在同行業居于先進地位,在市場競爭具有優勢和持續發展能力的企業。
(四)申報人為截至2016年底在申報單位連續全職工作,且在廣州市依法納稅滿12個月的核心人才,申報人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五)申報人2016年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
(六)申報人為在單位擔任管理、研發、生產、財務、銷售等崗位的高級職務,且對企業的創新發展、效益提升能夠發揮重大作用的核心人才,主要包括:
1、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監事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以及其他副職以上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
2、企業總工程師、首席技術官、首席科學家,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等研發部門主要負責人,以及其他承擔重大技術攻關或產品開發項目的高級技術研發人才;
3、企業核心業務部門負責人,企業高級技師、技能大師,以及其他在生產中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的操作性難題,促進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顯著提高的高技能人才。
五、申報材料
(一)2017年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資金人才獎勵專題個人申請表(提供原件,須申報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相關附件證明材料(均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外文證明材料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下同),應包括:
1、申報人身份證或護照、戶籍證明等身份證明材料;
2、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3、申報人與申報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創辦企業證明材料;
4、2016年度申報單位和申報人繳交社保情況證明;
5、廣州市稅務部門出具的申報人2016年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材料;
6、申報人任職、業績及獲獎情況等證明材料;
7、其他相關材料。
六、申報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申報人按照《2017年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資金人才獎勵專題申報指南》(見附件)要求,提供書面申報材料給申報單位,由申報單位對材料進行核實、匯總,并填寫企業匯總表(加蓋單位公章),于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前統一將申報材料報所在區的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所有申報材料一式四份,需用A4規格紙打印,并按照材料清單順序裝訂成冊,同時提供電子版。
(二)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核對原件并出具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并請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進行匯總,填寫區匯總表(加蓋單位公章),于2017年3月6月(星期一)前將書面申報材料和匯總表(一式二份)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合作交流處),同時提供電子版。
(三)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組織專業評審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并根據實際申報情況編制年度具體獎勵方案,同時將獲得獎勵資金人員名單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網站進行公示。
(四)名單公示期滿后,獎勵資金將劃撥到各申報單位賬戶,由申報單位按有關規定分配到個人,申報單位應在資金分配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個人簽收憑證統一報所在區的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后上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合作交流處)。
七、相關說明
(一)申報人和申報單位應該確保所提交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和規范性,并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否則不予受理。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申報資格;已入選獲得獎勵資金的,相關部門有權追回補貼資金,并追究相關責任人或單位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或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二)因獎勵金引起的稅收,由申報單位或申報人按國家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三)申報人和申報單位如存在未依法繳稅,或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不得享受本獎勵。
(四)申報單位和申報人可在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網站(http://www.gzii.gov.cn)和廣州財政網(http://www.gzce.goce.gov.cn)查詢相關信息和下載申報表格。
附件:
3.2017年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資金人才獎勵專題申報單位匯總表
4.2017年先進制造業創新發展資金人才獎勵專題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