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批)廣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和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產業化
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佛山市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省有關單位:
根據我委《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管理辦法》(粵經信規字〔2016〕2號)和《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管理辦法》(粵經信規字〔2016〕3號),現開展2017年(第一批)廣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技術示范平臺)和廣東省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培育工作,并對2013年技術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進行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認定范圍
(一)技術示范平臺。符合粵經信規字〔2016〕2號第二、五條規定,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技術開發、技術轉移、工業設計、檢驗檢測、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協同創新、信息化應用、設備共享、知識產權和品牌建設等公共技術服務。
?。ǘ┦痉痘?。符合粵經信規字〔2016〕3號第二、五條規定的企業,在實現科技成果產業化、創建名牌產品、提高經濟效益、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等方面成效明顯,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創新型民營企業(中小企業)。
二、復核范圍
2013年廣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和廣東省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名單詳見《廣東省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 廣東省中小企業局關于認定2013年廣東省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和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粵民營函〔2013〕6號)。
三、推薦程序和推薦材料
?。ㄒ唬┩扑]程序。依照粵經信規字〔2016〕2號和粵經信規字〔2016〕3號的規定,申報技術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均采取申報單位自愿申報、逐級推薦的方式。
(二)推薦材料。詳見附件。
四、推薦數量
?。ㄒ唬┩扑]認定。各地級以上市可分別推薦2個技術示范平臺和2個示范基地;順德區和省直單位可推薦1個技術示范平臺和1個示范基地。
(二)復核?;浢駹I函〔2013〕6號公布的技術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均可申請復核。
五、推薦要求
?。ㄒ唬┱埬銈兗訌娬{查研究,擇優推薦,并對申報材料嚴格把關。
?。ǘ┱埜鞯厥兄行∑髽I行政主管部門、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將推薦(含復核)2017年(第一批)技術示范平臺和示范基地的申報文件(含匯總表)和申報材料(采用膠裝或線裝,并用A4紙并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含電子版)于2月10日前報我委(技術進步處)。省有關單位按上述有關要求直接送我委(技術進步處)。
附件:申報材料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1月5日
?。撓等耍簩O鍇、王麗娟,電話:020-83135986、83135804, 電子郵箱:zxqjdpt@163.com)
來源:中小企業技術進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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