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廣東省 第16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佛山市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省屬企業集團: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一批)》(粵府令第169號)要求,經公開遴選,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有關職能已轉移給廣東軟件行業協會。根據《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和《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職能轉移方案(修訂版)》,現就第16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組織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第16批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范圍為制造業、建筑業、商貿流通業、信息服務業、物流業。
二、申報條件
(一)企業在廣東省境內(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已建立企業技術中心,并正常運作一年以上。
(二)有較強的技術實力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在行業內具有顯著的競爭優勢。
(三)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運作管理規范,發展規劃和發展目標明確,與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穩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知名品牌,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
(五)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以及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行業內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六)企業兩年內(指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當年申請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兩年)未發生下列情況:一是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二是涉嫌稅收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查。三是走私及其他嚴重違反進出口監管規定的行為。
(七)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占產品銷售收入的比重(按行業系數折算后)、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等4項指標不低于限定性指標的最低標準(限定性指標的最低標準、行業系數分別見附件1、2)。
三、申報材料
(一)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請按附件3的提綱編寫);
(二)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請根據所屬行業填報相應的評價表,見附件4-8,指標解釋和填報說明見附件9);
(三)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見附件10-11。
四、報送要求
(一)企業網上填報材料。
申報企業于2017年1月20日前登陸廣東軟件行業協會網站(網址:http://www.gdsia.org.cn/),進入“廣東省企業技術中心管理系統”,按要求注冊賬號,填寫表格,上傳材料。
(二)省屬企業集團及地市主管部門網上審查材料。
請省屬企業集團、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含佛山市順德區)會同當地財政、稅務、所在地海關等部門于2017年2月10日前對申報企業進行網上審核。
(三)報送紙質材料。
1.經審核通過的申報企業打印紙質材料且加蓋企業公章,送當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省屬企業集團。
2.各地級以上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含佛山市順德區)、省屬企業集團,請于2017年2月17日前將上報文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技術創新與質量處),企業的申報資料(一式一份)送廣東軟件行業協會。
附件:1.限定性指標的最低標準
2.行業系數
3.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編寫提綱)
4.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制造業)
5.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信息服務業)
6.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物流業)
7.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商貿流通業)
8.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建筑業)
9.指標解釋和填報說明
10.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
11.承諾書(格式)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6年12月30日
(聯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電話:020-83133384;廣東軟件行業協會張佩珊、張玩春,
電話:020-38263180、38263353,電子郵箱:rpb@gdsia.org.cn,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員村一橫路7號大院廣東軟件大廈5樓)
來源:技術創新與質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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