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順德區創新扶持資金開展績效評估等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順德區創新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順經發〔2013〕118號)等有關文件的規定,現對2015年發放2016年到期的順德區創新扶持資金(即無息資金)企業開展績效評估等事項,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績效評估具體對象及要求
(一)扶持項目已完結的企業
所扶持的項目已完結的企業到期等額歸還創新扶持資金,并在資金使用到期后一個月內向我中心提交《2015年度順德區創新扶持資金無息使用績效自評報告》(見附件1)、上年度財務報告、近三個月及去年同期三個月的財務報表及其他證明材料。
(二)扶持資金需延期使用的企業
2015年12月31日前發放的創新扶持資金到期前,確因項目需要申請延期使用的企業,應先在資金使用到期前等額歸還創新扶持資金的同時,在資金使用到期日前3個月內向我中心提交 《2015年度順德區創新扶持資金無息使用項目延期申請表》(見附件2)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提出延期使用申請。
二、資料受理及咨詢電話
有關表格及材料可從我中心網站(www.isic.org.cn)、順德經濟網(www.sdet.gov.cn)或廣東順高投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網站(www.gdsgt.com)搜索下載。資料提交單位將書面材料加蓋公章后統一用A4紙裝訂成冊報送至順德區大良新城區國泰南路3號保利商貿中心恒基國際金融大廈15樓(聯系人:羅先生,電話:22918139),同時報送電子文檔(接收郵箱luoweibin@gdsgt.com),電子文檔需貼標簽,注明資料提供單位和項目名稱。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2015年度順德區創新扶持資金無息使用績效自評報告.doc
附件:附件2:2015年度順德區創新扶持資金無息使用項目延期申請表.doc
附件:附件3:2015年12月31日前放款企業名單一覽表.docx
佛山市順德區產業服務創新中心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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