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 2016年佛山市“中國制造2025”試點 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為貫徹落實《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制造2025佛山行動方案的通知》,進一步促進我市制造業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結合《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扶持“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政策措施的通知》和《佛山市創建“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擬開展2016年佛山市“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及方式
(一)支持內容:對佛山市各工業行業具有典型示范意義和帶動作用的企業及其服務商(指為制造業企業提供咨詢、診斷、解決方案及實施指導等服務的企業或機構)進行鼓勵和支持。
企業示范類型分為以下7大類:1.流程制造試點示范企業。2. 離散制造試點示范企業。3.智能裝備(產品)試點示范企業。4.新業態新模式試點示范企業(包括個性化定制試點示范企業、電子商務試點示范企業、網絡協同開發試點示范企業)。5.智能化管理試點示范企業(包括物流管理試點示范企業、能源管理試點示范企業)。6.智能服務試點示范企業。7.公共服務平臺試點示范企業。企業可在上述類型中自主選擇1類進行申報。
(二)支持方式:以競爭性分配方式擇優扶持,給予補助。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當是在佛山市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業企業。
(二)申報企業社會信譽、納稅信用良好,管理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運營良好。
(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前景良好,在行業內具有明顯示范帶動作用的骨干企業。
(四)申報企業近5年來在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出現過較為嚴重的違規情況的不得申報。
(五)若申報企業與服務商合作申報,服務商必須是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機構,社會信譽、納稅信用、財務狀況、管理運營良好,并具有從事相關服務的團隊、能力和服務經驗。
三、申報材料
(一)申報企業應認真閱讀《佛山市創建“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工作方案》(附件1)、《佛山市“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評定標準(試行)》(附件2),對應標準填寫《佛山市“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申報書》(附件3),按申報書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申報企業與服務商合作申報的,必須填報申報書中的《佛山市“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合作服務商情況表》、提供雙方簽訂的服務協議。
(二)提交的申報材料
1.紙質材料:《佛山市“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申報書》。
2.電子材料(光盤):《佛山市“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申報書》。建議提供與示范內容相關的圖片、視頻。圖片格式建議為JPG格式(清晰可印刷),數量不多于20張,視頻格式建議為mp4格式,數量不多于2個。
(三)申報材料須按申報書要求的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寫目錄及頁碼,在申報書封面、封底加蓋公章及在側面加蓋騎縫公章后,送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核實,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在已核實的申報書封面、封底加蓋公章及在側面加蓋騎縫公章。
四、其他事項
(一)企業自愿申報,并將申報材料提交至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進行初步符合性、真實性審查并擇優推薦。優先推薦基礎條件好、成長性強、符合“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評定標準要求的企業,并按推薦企業的優先順序填報《2016年佛山市“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推薦表》(附件4)。
(二)原則上同一個企業只能申報一個試點示范類型。同一企業不得多頭申報。不接受企業與兩個或兩個以上服務商合作申報。
(三)申報企業須接受現場核查、政府組織的行業現場交流學習,配合總結試點示范成功經驗在行業內推廣。
(四)請各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于8 月26 日前將申報書一式3份和光盤1份報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6年7月24日
(聯系人:卓仰鏘、羅建婷,聯系電話: 83981171,郵箱:gyk@fset.gov.cn)
附件下載: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開展2016年佛山市“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佛經信函[2016]1388號).pdf
附件下載:附件1 佛山市創建“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工作方案.pdf
附件下載:附件2 佛山市“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評定標準(試行).pdf
附件下載:附件3 佛山市“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申報書.pdf
附件下載:附件4 2016年佛山市“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企業推薦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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