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順德區財政扶持資金——電機能效提升項目
2015年度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財政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一)項目類別:電機能效提升項目
(二)業務科室:能源發展科
(三)政策依據:
1.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電機能效提升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粵財工[2013]389號);
2.《佛山市財政局 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佛山市電機能效提升補貼工作指南的通知》(佛財工[2014]45號);
(四)支持方向:
分為更換高效電機和實施電機系統節能技術改造兩種情況,且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被淘汰的電機原則上應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用低效電機淘汰路線圖》中明確淘汰的在用電機,鼓勵企業超前淘汰在用低效電機,更換的高效電機需向具有相關資質的電機生產企業采購。
2.更換后的低壓電機必須為符合GB18613-2012標準的能效等級2級及以上高效電機。
3.更換后的高壓三相異步電機效率保證值不得低于《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電機推廣實施細則》(財建〔2010〕232號)規定指標。
4.電機系統節能改造是指應用變頻調速、伺服技術、變極調速、相控調壓、電機與拖動設備優化(如直線電機替代旋轉電機等)、運行工況匹配(如小功率電機替代大功率電機等)對電力、冶金、石化、化工、機械、建材、食品、輕紡、造紙、制藥、塑料等行業的風機、壓縮機、注塑機、泵等設備進行改造。
5.開展電機系統節能改造的電機不得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用低效電機淘汰路線圖》中明確淘汰的電機。
6.項目完工時間需在2013年6月10日之后。其中,更換高效電機完工時間以電機銷售發票時間為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電機系統改造完工時間按照節能服務合同中規定時間,結合項目驗收時間確定。
(一)扶持對象(申報條件)
1.申請對象分為電機使用企業和節能技術服務單位兩種類型。
2.電機使用企業需在順德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節能技術服務單位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對電機系統開展節能改造。項目補貼僅由節能服務公司申請,開展改造的電機使用企業需滿足上款條件。
(二)扶持金額(總金額,各項目金額及數量)
1.對于改造后電機符合2012版電機能效新標準或高壓三相異步電機效率保證值的,我區補貼標準為按改造前電機功率150元/千瓦(其中省補貼100元/千瓦、市補貼10元/千瓦、區補貼40元/千瓦,合計150元/千瓦)。
2.按上述標準計算項目補貼總額不得超過其總投資的50%。
3.獲得電機系統節能改造補貼的企業,不影響其申請和享受國家、省和市區其他資金項目。
(三)扶持方式(有償、無償,撥付方式)
1.區安排配套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支持全區電機能效提升計劃。
2.企業在電機改造(含淘汰更換電機)完成后,向所在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提出申請。其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電機節能改造由節能服務單位提出申請。
3.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應會同區財稅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匯總,并分別于2014、2015年的3、6、9月20日前將審核意見及有關申請材料報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4.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委托經招標的第三方機構對申請單位的電機改造情況進行現場核查,核查結果將于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我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網站上公示。
5.經公示無異議后,區財稅局將所有(省、市、區)補貼資金撥付給申請單位。
6.省級補貼資金根據省預撥數和我區當年任務量,按相關規定手續預撥到區,并按省通知要求進行清算。
7.市級負擔的配套資金,市財政局按照各區財政(財稅)局年度實際撥付情況,對各區補貼情況進行清算,并撥付到各區財政(財稅)局。
(四)受理申報時間:
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31日止,每月接受企業申報。
(五)申報材料:
申請電機能效提升補貼的企業應將《電機能效提升補貼申請表》(附件1)及下列材料報所屬鎮街經濟和科技促進局:
1.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承諾書(附件4);
3.改造前后電機能效相關技術參數資料;
4.電機購置發票或電機系統改造涉及有關費用支出發票;
5.改造前后彩色圖片或其他證明材料;
6.節能服務合同(申請單位為節能服務公司提供);
7.改造前后的能耗原始數據材料(核查時提供);
8.明令淘汰電機處置證明材料(具有廢舊電機回收資質的企業提供證明材料)。
(六)聯系人、聯系電話
聯系人:區經科局能源發展科林進欽,
聯系電話:0757-22830342。
(七)備注
配套資金應專款專用,對存在項目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等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除全額追回已撥付資金外,還將追究有關單位及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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