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佛山市促進對外貿易發展專項資金(對外投資部分)的通知(佛山商務經協函[2014]6號)
為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引導和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國際資源,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佛山市商務局、財政局設立了“佛山市促進對外貿易發展專項資金”,對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給予扶持。
為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幫助企業充分了解、掌握政策資源,產創中心特對此進行政策解讀。以下解讀基于“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佛山市促進對外貿易發展專項資金(對外投資部分)的通知(佛山商務經協函[2014]6號)”文件,2015年該資金的申報工作尚未開始,企業請關注我們的微信了解最新的申報通知。
一、資金解釋
佛山市促進對外貿易發展專項資金(對外投資部分)是指佛山市財政設立,專項用于支持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的資金。
二、資金支持對象
1.企業在佛山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項目經國家有關部門核準,取得《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3.項目中方實際投資額10萬美元以上,在2013年完成所在國注冊、登記或備案,開展并維持實質性經營和業務運作。
三、申報材料
1.佛山市促進對外貿易發展專項資金(對外投資部分)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復印件;
4.新設項目提供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并購項目提供登記機構出具的已完成實施并購的材料;
5.中方股權投入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外匯資金匯出核準文件、外匯登記證明材料和付匯憑證;實物投資的需出具海關出境征明;
6.費用支出相關憑證復印件:支付憑證、記賬憑證、費用發票。
7.審批部門需要的其他資料。
以上資料請提交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四、申報流程
1.申請企業于規定日期內將申報材料遞交至我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審批服務科;
2.企業申報材料經由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會同區財政(稅)局初審后,交由佛山市商務局審批。
五、資金延伸閱讀
1.《關于做好2015年佛山市促進對外貿易發展專項資金(開拓國際市場第一批)申報工作的通知》
2.《關于做好2014年促進對外貿易專項資金(服務貿易部分)有關工作的通知》(佛商務服字[2014]16號)
3.《關于做好2014年佛山市促進對外貿易發展貿金(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專項)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商務貿字[2014]9號)
2015年度該資金的項目申報工作尚未開始,具體申報事宜應以最新的申報通知為準,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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