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學聯合基金申報指南建議的通知
粵科函基字〔2016〕760號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基金(以下簡稱“廣東聯合基金”)工作,現征集2017年度廣東聯合基金申報指南建議。
2017年度廣東聯合基金實施內容,應結合國家戰略發展需求和重大專項實施方向,針對廣東省及周邊區域經濟社會、科技戰略發展的重大科學問題和關鍵技術問題,突出重大基礎科學和應用基礎科學問題,圍繞人口與健康、農業、先進材料、智能精密制造、智能信息處理與新一代通信、資源與環境、管理等領域,體現價值導向和應用目標導向,提出建議。2017年度廣東聯合基金設“集成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2類,相關要求如下:
一、聯合集成項目
1.請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的要求進行建議。
2.指南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項目的立項依據和必要性(經過“集成項目”的支持,有望在解決核心科學問題方面取得突破);
2)項目的科學目標、核心科學問題、圍繞解決核心科學問題擬開展的主要研究內容及建議研究方案(科學目標明確集中,所凝練的核心科學問題具有基礎性和前沿性,學科交叉性強);
3)預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進展;
4)國內已有的工作基礎及在國際上所處的位置,研究隊伍狀況(具備較好的研究工作積累和條件,具有一定規模的研究隊伍,有一批在國際上有影響的科研帶頭人);
5)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其他項目、國家和省其他計劃的關系;
3.指南的申請要求:
1)“集成項目”只受理整體申請,要分別撰寫項目申請書和課題申請書,注意項目各課題之間的有機聯系,不受理針對某個項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內容或一個課題的申請;
2)各課題的設置要體現完成項目的關聯性和整體性,體現交叉學科的聯合攻關,多主體的協同創新;
3)每個項目整體申請課題設置不超過5個,合作研究單位的數量不得超過3個;項目主持人必須是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課題之間應當有機聯系并體現學科交叉。
4)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① 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②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③ 正在博士后流動站或者工作站內從事研究、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均不能作為申請人(即項目主持人和課題負責人)。
二、重點支持項目
1.請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層次進行建議;
2.指南建議應避免與近幾年廣東聯合基金已支持的內容相同。
三、報送要求
1. 省內的指南建議由依托單位統一報送,省外的由外省科技廳或相關省級科技主管部門統一報送,不受理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指南建議;
2. 指南建議匯總清單表和指南建議表的電子版于2016年5月31日前發送至聯系人郵箱。紙質材料請于2016年6月7日下午16:30前提交到(或快遞至)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71號科技信息大樓409室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郵編510033)。
聯系人:段依竺 020-83163335
郵 箱:duanyizhugdte.cn
附件:公函模板.doc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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