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研發費可享稅前加計扣除 順德啟動鑒定申請
即日起到4月1日,企業可向區經科局遞交資料,申報“2015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
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是按照稅法規定在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政策。例如,稅法規定研發費用可實行150%加計扣除政策,如果企業當年開發新產品研發費用實際支出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稅前進行扣除,以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申請條件
(一)必須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最新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規定的項目范圍。
(二)研究開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研究開發活動。
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 ,是指企業通過研究開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對本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相關行業的技術、工藝領先具有推動作用,不包括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或對公開的科研成果直接應用等活動 (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 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
(三)適用于財務核算健全并能準確歸集研究開發費用的企業。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個研究開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開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究開發費用額。
(四)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準確、合理的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五)項目設立應遵循實事求是原則,同一項目不得拆分成多個項目進行申請。企業內部多個項目為同一核心技術(產品、工藝)研發的,原則上應整合為一個項目申請。同樣,企業同一核心技術(產品、工藝)研發獲多個政府項目支持的,原則上應整合為一個項目。
(六)為提高申報項目的質量,企業應先行做好項目的研判和篩查,適當控制申報數量,擇優申報項目。
點擊查看完整版通知及相關表格下載
佛山市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關于開展2015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技術鑒定的通知.PDF
附件1:《關于辦理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技術鑒定的通知》(順經發[2011]39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