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2016年度中國亞太經合組織合作基金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繼續推動亞太經合組織(APEC)框架下的多邊科技與創新合作,科技部國際合作司即日起開始征集2016年度“中國亞太經合組織合作基金”(財政部于1010年設立,以下成“財政部基金”)項目,主要用于資助我方單位組織或參與APEC框架下的交流與合作。
一、申報說明
(一)項目是落實APEC領導人昌邑、推動APEC經濟與技術合作的重要支撐,項目設計應符合APEC合作的優先領域,注重實效,避免空泛的研討、座談。
(二)基金資助的優先領域根據當年APEC相關會議東道主確定的重點領域逐年調整。2016年APEC會議東道主秘魯確定的會議主題為“高質量增長、人類發展”,4個優先議題分貝為“推進區域經濟融合與高質量增長”、“完善區域糧食市場”、“中小微企業現代化”和“人力資本開發”。
(三)APEC框架內設有多個工作機制,分別涉及經貿合作、中小企業、防災備災等不同領域。科技部國際合作司牽頭負責的為APEC科技創新政策伙伴合作機制(Policy Partnership on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PPSTI),主要負責推進APEC項下的科技與創新合作。因此,各單位向我司申報的項目應與科技創新領域相關。
(四)申請的“財政部基金”支持項目資金額度原則上不超過60萬元人民幣,配套資金應充分保障。
(五)外方合作單位需來自兩個或兩個以上的APEC成員經濟體。
(六)項目預算編報應本著務實節約的原則,按照實際開支需求逐項填報申請表中的金額。
(七)各單位申請項目需經上級主管部門推薦(推薦流程見附件2)。
二、申報方法
(一)有意向申報的單位須按照財政部的相關規定分別準備申報材料。“財政部基金”項目所需申報材料請參看附件1.
(二)“財政部基金”項目申請單位需報送電子版材料,另需報送紙質版材料一式4份。文檔名稱一律按照“項目承辦單位名稱—項目名稱”的形式編纂。
三、申報時間
(一)“財政部基金”項目即日起開始接受申報,截止日期為2016年2月16日下班前。
(二)“財政部基金”項目申報技術后,由科技部國際合作司對項目進行戰略評審,擇優向財政部推薦候選項目,最終由財政部決定入選項目。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董茗
電話:(020)83163865
電子郵箱:maljcsiec.org.cn
附件:1. 中國亞太經合組織合作基金申請簡介
2.
中國亞太組織合作基金使用申請書
3.
中國亞太經合組織合作基金項目支出預算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