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2016年度中國與白俄羅斯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建議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白俄羅斯共和國政府科學技術合作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白俄羅斯共和國關于建立全面戰略伙伴關系的聯合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白俄羅斯共和國關于進一步發展和深化全面戰略伙伴關系的聯合聲明》、《中白政府間科技合作委員會第十一屆例會議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 術部與白俄羅斯共和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關于在智能物流監控技術領域開展合作的議定書》等政府間和部門間科技合作協議,為提升中白科技合作水平,推動雙方在科技領域開展務實大項目合作,現征集2016年度與白俄羅斯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建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背景
隨著中白全面戰略伙伴關系的深入發展,雙方進一步深化科技創新領域合作的意愿不斷加強。本次征集主要是為落實中國與白俄羅斯簽訂的政府間和部門間科技合作協議等確定的合作任務,資助我國科研人員與白俄羅斯合作伙伴在相關重點領域共同開展基礎性及應用性研究。
二、項目征集說明
根據前述政府間和部門間科技合作協議以及雙方政府共識,確定2016年擬支持的重點領域和經費額度如下:
(一)擬支持的重點領域。
電子與通信技術(重點支持電子技術、微電子技術、通信技術、光電子學與激光技術等);材料科學(重點支持新材料、納米材料、金屬加工技術等);機械工程(重點支持機械制造等);能源科學技術(重點支持新能源等);交通運輸工程(重點支持道路工程等);冶金工程技術(重點支持粉末冶金等);生物技術;化學 工程;農業技術。
(二)支持額度及年限。
每個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擬支持15-20個項目。
實施期限為2-3年。
三、項目建議的撰寫與提交
(一)編寫要求。
1.中外方項目建議提出單位需分別向中外方政府部門提交項目建議書,單方提交無效。中白政府間科技合作委員會歷屆例會所確定的政府間科技項目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2.項目建議要求意義重要、理由充分、目標明確、內容具體,合作方案合理可行,技術指標可考核。能有效利用國際科技資源,解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技術瓶頸問題;能與產業和應用需求緊密結合,能形成知識產權或相關技術標準;可有力配合國家外交戰略,支撐中白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的實施。
3. 項目建議提出單位應為具有較強國際科技合作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在中國大陸境內注冊1年以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內資或內資控股企業等。申報單位的同一項目只能通過1個推薦主體申報1次。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的項目建議,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4.項目具備良好合作基礎,中方項目建議提出單位具備相應的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并與外方合作單位保持良好的互信合作關系,中外合作雙方簽訂有相關項目合作協議或意向書。
5.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參加人員應遵守《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承擔人員管理的暫行辦法》(國科發計字〔2002〕123號)的相關規定。作為項目負責人,須具 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同期主持的國家基本科技計劃項目數原則上不得超過1項;作為主要參加人員,同期參與承擔的國家基本科技計劃項目數(含負責主 持的項目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項。
6.外方合作伙伴具有較強的技術實力或較高的科研水平,并具備對華合作的意愿和能力。外方合作伙伴可按照技術、資金、人員或信息資料、先進設備、專有資源等投入方式參與合作。
7.項目實施中,能有效保護知識產權及涉及國家安全的相關信息資源等,合理分享合作研發成果,維護中方利益。
8.以企業為主體提出(或參加)的項目,要求企業必須有相關配套資金投入。
(二)項目建議提交方式。
1.項目建議需通過我廳提交項目建議書。
2.請按照項目建議書附件格式及要求填寫,請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寫。中方提交的項目建議基本信息必須與外方合作伙伴申報內容一致。
3.請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項目申報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統一填報。網絡填報的受理時間為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22日(技術咨詢電話:010-88659000)。
網上填報提交后,經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審核通過并提交科技部,請于2016年2月22日前將項目建議基本信息表、項目建議書(通過系統直接生成打印,紙質,一式5份)
四、聯系方式
(一)中方。
董茗,020-83163865
電子郵箱:liuyuhuimost.cn
電子郵箱:lisscstec.org.cn
(二)白方。
政策咨詢:白俄羅斯共和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
國際科技合作局局長
謝爾蓋-舒巴(СергейВладимирович Шуба)
電 話:+375-17-294-9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