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6年省節能降耗專題項目庫申報工作的通知
一、申報原則
(一)突出重點、創新方式。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圍繞穩中求進、改革創新的核心任務和“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目標,統籌考慮資金安排,創新資金支持方式。
(二)依法依規、公平公開。采用公開推薦、專家評審的形式選優,規范資金申報和評審程序,提高資金安排的規范性和科學性。
(三)集中扶持、適度傾斜。集中財力重點支持節能循環經濟平臺建設和重大示范試點工程,適度加大對粵東西北地區扶持力度。
(四)強化監督、績效導向。增強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績效觀念,資金申報、評審、資金使用等各環節以績效為導向,加強對資金使用、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二、支持范圍
(一)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支持省產業轉移工業園(含產業轉移集聚地,下同)內實施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二)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支持已列入廣東省循環化改造試點園區的工業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項目。
(三)節能循環經濟示范試點示范項目。支持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技術改造示范項目,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示范項目,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示范項目,節能新技術(工藝)推廣應用示范項目,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行業能效對標試點及試點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萬企能源利用狀況報送省級平臺建設項目,節能環保產業平臺項目。
(四)粵港清潔生產伙伴計劃項目。支持獲得2015年度“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優越標志、“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標志的在粵港資企業。
三、支持方式
(一)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
省產業轉移工業園內新建的裝機容量1兆瓦以上的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根據裝機容量予以一次性補貼。
(二)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
1.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股權投資方式)。優先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支持廣東省循環化改造試點園區實施的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財政資金出資額占被投資企業的股份原則上不超過其總股本的30%(且不為第一大股東)。
2.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補助方式)。采取補助方式,支持廣東省循環化改造試點園區實施的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分檔次進行支持。
(三)節能循環經濟試點示范項目。
1.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技術改造示范項目、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示范項目、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示范項目。
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技改項目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示范項目,按節能量分檔次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標準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對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示范項目,按投資額分檔次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標準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2.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按節能量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標準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3.節能新技術(工藝)推廣應用示范項目。采取補助方式,支持國家和省節能新技術(工藝)推廣目錄中的應用企業,補貼標準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4.行業能效對標試點項目和試點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行業能效對標試點項目,采取補助方式,支持能效對標試點單位;試點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按節能量分檔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標準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5.萬企能源利用狀況報送省級平臺建設項目。采取補助方式,支持萬企能源利用狀況報送省級平臺建設維運單位。
6.節能環保產業平臺項目。采取補助的方式,支持節能環保產業數據管理、服務、培訓等方向的平臺建設維運單位。
(四)粵港清潔生產伙伴計劃項目。采取獎勵方式,對獲得“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優越標志企業(不含深圳)、獲得“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標志企業(不含深圳)給予一次性獎勵。
四、申報條件和材料
(一)申報條件。
1.在廣東省境內的(深圳市除外),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和省的產業政策、節能減排要求以及有關規定和程序。申報主體必須是獨立法人。
2.項目單位近5年以來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不得申報。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
3.申報專項資金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的申報主體必須是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內的屋頂資源提供方,單一項目裝機容量必須為1兆瓦以上且在2015年1月1日-2015年11月23日期間并網驗收。
(2)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的申報主體必須是廣東省循環化改造試點園區,項目總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含)。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之前已獲得省節能降耗專項資金、節能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必須在項目進行完工評價或驗收后,方可申請新項目支持。
(3)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技術改造、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示范項目、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示范項目,須是已經實施完成的項目(完工期在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技術改造示范項目、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示范項目的年節能量在5000噸標準煤以下、2500噸標準煤以上(含);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示范項目的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含)。
(4)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按項目實施屬地申報,支持對象為廣東省內(不含深圳)注冊的獨立法人節能服務公司,項目時間為2014年5月-2015年11月已完成的項目(其他未盡條件說明見附件1)。
(5)節能新技術推廣應用示范項目,節能新技術項目為《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2014年本,節能部分)》和廣東省節能技術、設備(產品)推薦目錄(第六批、第七批)及更新目錄(第一批至第五批)中的節能技術(工藝),項目總投資額在350萬元以上(含)。
(6)能效對標行業試點項目申報主體應是能效對標試點行業的組織單位;試點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申報主體應為參與能效對標試點的企業,須是已經實施完成的項目(完工期在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且節能量在1000-5000噸標準煤(含);萬企能源利用狀況報送省級平臺建設項目、節能環保產業平臺項目申報主體應是平臺建設維運單位。
(7)粵港清潔生產伙伴計劃項目的申報主體應是獲得2015年度“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優越標志和“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標志的在粵港資企業。
(二)申報材料要求。
1.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應提交:項目基本情況表(附件3)、資金申報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屋頂資源權屬證明文件(項目依托建筑物產權證明文件、屋頂使用合同或協議等)、項目備案文件、項目驗收合格文件、二級項目申報績效表、承諾書等材料。
2.園區循環化改造項目應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園區基本情況表(附件9)以及項目基本情況表(附件12)、園區循環化改造方案(需按照《廣東省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要求編寫,方案必須包括具體循環化改造項目實施單位名稱、項目名稱、內容、實施進展計劃、經濟指標、績效目標等)、項目投資的股東決議和資金籌措證明、2014年財務審計報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二級項目申報績效表、承諾書等材料。
3.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技術改造示范項目、清潔生產技術改造示范項目、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示范項目、能效對標試點行業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應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單位基本情況表以及項目基本情況表、投資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立項手續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節能量、投資額審核報告需委托省公布的第三方節能量或投資額審核機構出具,其中,投資額報告應包括項目投資額及資金實際支出情況、項目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節能減排成效等相關內容)、項目投資的股東決議和資金籌措證明、2014年財務審計報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二級項目申報績效表、承諾書等材料。其中能效對標試點行業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需組織能效對標試點行業協會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4.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應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單位基本情況表(包括項目申報單位和用能單位)以及項目基本情況表、第三方審核報告(節能量審核報告需委托省公布的第三方節能量審核機構出具)、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合同副本(驗收原件)、項目改造前后用能設備和能源計量設備清單、項目驗收報告(雙方驗收)、項目節能效果、節能量計算方法及項目改造前后能耗實測數據、項目改造完工穩定運行后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確定節能量及取得的節能效果分享收益的有效憑證、節能服務公司2014年財務審計報告、合同雙方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和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二級項目申報績效表、承諾書等材料。
5.節能新技術(工藝)推廣應用示范項目應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單位基本情況表以及項目基本情況表、項目投資的股東決議和資金籌措證明、單位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二級項目申報績效表、承諾書等材料。
6.能效對標項目、萬企能源利用狀況報送省級平臺建設、節能環保產業數據管理平臺項目應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單位基本情況表以及項目基本情況表、2014年財務審計報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二級項目申報績效表、承諾書等材料。能效對標項目還應行業能效對標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包含行業對標工作進展計劃、確定行業標桿和建立行業對標標準等)及其他證明材料;萬企能源利用狀況報送省級平臺建設、節能環保產業平臺項目還應提供平臺建設工作方案。
7.粵港清潔生產伙伴計劃項目應提交: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10)、“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優越標志、“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標志證書復印件、單位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二級項目申報績效表、承諾書等材料。
五、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項目原則上按屬地原則申報,向所在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有關省直屬單位、省級行業協會可直接向我委申報。申報單位應在紙質材料上蓋章。
(二)各地級市經信部門負責組織做好本地區項目申報及匯總工作,并對申請材料真實性、完整性、可行性進行初審并出具審核意見,于2015年11月23日前將初審合格項目申報材料文字版(一式5份,A4紙張裝訂成冊)和電子文檔(刻1張光盤貼標簽)報送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節能與循環經濟處)。同時,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內的省級專項資金管理平臺填報項目材料(以紙質材料為準)。請嚴格按照時間和材料要求上報,逾期或審核程序不完備均不予受理。
(三)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組織專家對申報資料進行書面審核,審核通過的項目按項目庫建設及年度資金預算有關要求進行入庫管理。
(四)每個地級市節能新技術(工藝)推廣應用項目申報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2個。
六、績效評價和監督管理
各地市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積極組織好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完工評價等相關工作,為申報工作提供指導和服務,確保各項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請有意申報的單位按照文件要求準備材料,紙質版1式6份(A4紙張裝訂成冊),電子文檔(刻1張光盤貼標簽),于11月18日前報送區經科局能源發展科,逾期不予受理。聯系電話:黃志英,22831347,郵箱:breeze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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