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第二批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粵府〔2015〕1號)、《關于支持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試行辦法》(粵科產學研字〔2015〕69號),引導和扶持新型研發機構發展,加快我省創新驅動發展步伐,2015年10月省政府批準了第一批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根據工作安排,現開展第二批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新型研發機構是指投資主體多元化,建設模式多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管理制度現代化,在科學研究、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創新創業與孵化育成等一個或多個方面形成鮮明特色,產學研緊密結合,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可持續發展的組織或機構。申報省新型研發機構的單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一般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申報單位必須為具有獨立法人的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或機構。大型企業內設研究院為非獨立法人的,應建有適應研發的、相對獨立的人事和組織結構、科研財務管理制度、科研管理制度,研發人員獨立造冊,研發經費獨立核算。
2.在粵注冊和設立。申報單位注冊地應為廣東,主要辦公和科研場所設在廣東,具有一定的規模和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
3.研發經費投入強度較高。申報單位上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不低于年收入總額的10%;申報單位為申報新成立的,注冊資金應不少于500萬元。大型企業(集團)內設非獨立法人研究院,上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應不低于企業年度營業收入總額的5%。
4.研發基礎條件扎實。申報單位應有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要的儀器、裝備和場所等基礎設施。其中,辦公和科研場所應不少于500平方米;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和計算機、通訊軟硬件設施原值不低于300萬元。
5.研發人員充足。申報單位研發人員占職工總人數比例達到30%以上,博士學位或副高級職稱以上人員應達到職工總數的5%以上。大型企業(集團)內設研究院研發人員應不少于企業職工總人數10%。
6.管理體制機制創新。申報單位應面向產業科技創新和按照市場規律制定新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機構能良性運作和發展,有規范的科研管理制度,科研項目經費實行專賬管理,研發經費獨立核算。大型企業(集團)內設研究院、已完成轉制的科研院應在運行機制、管理體制創新上有鮮明特色,創新績效顯著。
7.發展戰略與方向明確。申報單位應有清晰的發展戰略和布局,具有明確的發展方向,在科學研究、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創新創業與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鮮明特色,運行卓有成效,有主持或參與承擔國家、省、市技術攻關項目的能力和經驗。
8.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較強。申報單位近年在科技研發、技術服務、成果轉化、企業孵化、創業投資等方面產生了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申報程序
1.填寫申報材料。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表》(詳見附件1)。
2.報送材料。報送材料包括電子文檔和紙件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電子文檔。以電子郵件形式直接報送省科技廳。主要包括:
——《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表》(excel版);
——近兩年工作報告,當年成立的交當年工作報告(word版),
(2)紙件材料。由申報單位蓋章后報送地市科技主管部門。紙件材料應包括:
——《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表》一式8份。
——其他相關材料(詳見申報表要求)一式3份,單獨裝訂成冊,具體裝訂要求與格式請查閱《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附件》(詳見附件2)。
3.地市主管部門初審。所在地級市(順德區、省直單位)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單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查并形成匯總表,材料及匯總表蓋主管部門公章。
4.紙件材料受理。申報材料統一由地市(順德區、省直單位)科技主管部門報送省科技廳,材料受理以地市蓋章報送為準。
5.組織評審。省科技廳將組織新型研發機構評審。
三、申報時間
1.申報單位報送紙件材料到地市(順德區、省直單位)科技主管部門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5:00。報送電子材料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7日。
2.地市(順德區、省直單位)科技主管單位報送紙件材料到省科技廳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5:00。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產學研結合處張志彤,020-83163387
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任志寬、陳雪,020-83163611
電子文檔發送郵箱:gdstirc163.com
紙件材料送交地址: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71號科技信息大樓508室(郵編:51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