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假回來,一大波市級專項資金等著你來申報!——技改、機器人及智能裝備應用
近日,佛山市經信局一連發出了3個申報通知,分別是2015年市級技改專項資金設備更新淘汰老舊設備專題項目、2015年市級技改專項資金骨干企業重大技改示范項目和2015年佛山市機器人及智能裝備應用專項資金項目。有意申報的企業請注意材料提交時間。
佛山市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
上交申報材料時間:10月13日(一式七份及光盤三份)
提交地點:順德區經科局工業發展科
相關表格可登陸順德經濟網下載(傳送門: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佛山市市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
扶持方式:直接補助,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1、項目申請單位為佛山市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項目實施地在佛山市境內; 2、項目申請單位申報的項目須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鼓勵類、允許類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鼓勵類、允許類且屬于《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指導目錄》范圍,項目各項審批手續齊備,并已取得各級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備案或核準等手續,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 3、增資擴產項目須為已開工的新建項目或續建項目,且工程進度不超過80%,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000萬;關鍵核心技術應用項目須為已開工的新建項目或續建項目,且工程進度不超過80%,項目總投資不低于500萬。 4、申報項目符合節能、降耗、安全、環保等要求; 5、項目申請單位2014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單個項目申請財政資金額度不高于150萬元; 6、近5年來申報單位、組織或個人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一律不得申報。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
扶持方式:直接補助,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150萬元。項目設備須申報前已完成購置且購置時間應在2015年1月1日后,設備購置總金額不少于100萬(以各臺套設備購置發票金額為準)。企業實際購買的設備名稱及型號與申報材料不一致的,不予補助。 1、項目申請單位為佛山市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項目實施地在佛山市境內; 2、項目申請單位申報的項目須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鼓勵類、允許類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鼓勵類、允許類且屬于《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指導目錄》范圍,并已取得各級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備案或核準等手續,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 3、項目設備須申報前已完成購置且購置時間應在2015年1月1日后(以發票時間為準),且項目設備總購置金額最低不少于100萬(以各臺(套)設備購置發票金額為準); 4、申報項目符合節能、降耗、安全、環保等要求; 5、項目申請單位2014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單個項目申請財政資金額度不高于150萬元; 6、近5年來申報單位、組織或個人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一律不得申報。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
佛山市機器人及智能裝備應用專項資金項目
上交申報材料時間:10月16日(一式六份及電子文檔)
提交地點:順德區經科局電子信息科
相關表格可登陸順德經濟網下載(傳送門:關于組織申報2015年佛山市機器人及智能裝備應用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
注:以下五大專題,同一單位只能申報其中一項。
扶持方式:事后補助。單個企業補貼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要求單個項目的設備購置總費用不低于200萬元。設備購置時間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 1、項目單位在佛山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2、項目單位社會信譽、納稅信用良好,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3、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前景良好的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的骨干企業。 4、項目建設期從2014年1月1日后開始實施,建設周期不超過3年,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扶持方式:事后補助。單個企業補貼額最高為60萬元。要求單個項目的設備購置總費用不低于120萬元。設備購置時間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 1、項目單位在佛山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2、項目單位社會信譽、納稅信用良好,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3、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前景良好的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的骨干企業。 4、項目建設期從2014年1月1日后開始實施,建設周期不超過3年,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扶持方式:事后補助。單個企業補貼額最高為30萬元。要求單個項目的設備購置總費用不低于50萬元。設備購置時間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 1、項目單位在佛山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2、項目單位社會信譽、納稅信用良好,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3、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前景良好的,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分標準的中小型企業,以及成長性較強的“微型”企業。 4、項目建設期從2014年1月1日后開始實施,建設周期不超過3年,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扶持方式:無償補助方式。按照項目投資總額,給予不超過20%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項目單位在佛山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屬于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2、項目單位社會信譽、納稅信用良好,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3、項目單位在項目產品或技術核心領域擁有至少1項授權發明專利,并具有相關領域國內外先進水平的研發團隊及產業化基礎。 4、項目建設期從2014年1月1日后開始實施,建設周期不超過3年,要求為2016年12月31日前可完成。支持項目為已實現產業化的,或者暫未實現產業化,但已基本完成技術研發過程,能夠進行小批量生產的。 5、項目總投資原則上不低于500萬元。 6、項目實施后,項目核心產品技術性能達到國內同類產品先進水平,且形成較大的產品生產能力,能產生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7、項目單位近五年來在專項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方面出現過較為嚴重的違規情況不得申報,同一項目不得重復、多頭申報。
扶持方式:無償補助方式。按照平臺投入資金總額,給予不超過30%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60萬元。 1、申報單位應當是在佛山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其中企業不得與組建平臺的目標服務對象存在固有的競爭性利益沖突; 2、擁有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隊伍,項目負責人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以及組織管理與協調能力; 3、能提供公共服務平臺組建和運作所需的場地、設施等主要條件保障,已具有一定的服務手段和能力,具備開展專業性、開放性、公正性服務的管理機制; 4、熟悉所從事行業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行業檢測類或其他有服務質量認證要求的公共服務平臺申請組建單位,應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資質認證。 5、已經在本行業或本地區服務企業多、服務效果好,具有明顯的示范帶動作用的項目和專項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