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年大數據應用示范項目推薦工作的通知
一、申報范圍
圍繞經濟發展、百姓民生、社會治理對大數據應用創新的需求,在智能交通、智慧醫療、O2O、社區服務等領域征集 15 個左右大數據應用示范項目。
二、申報條件
(一)廣東省境內注冊或運營的企業或機構。
(二)有大數據應用基礎:掌握一定規模的數據量或數據來源、有大數據分析能力、有能力為大數據挖掘提供具體應用。
(三)有行業影響力:在本行業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例如產品服務的技術含量高、市場占有率大、具有較高品牌知名度和客戶滿意度等。
(四)有演示場地:有展示大數據應用的演示場地和多媒體環境,配備手冊、專欄、多媒體視頻等宣傳資料。
(五)有大數據應用場景(案例):有一個以上的大數據典型應用場景(案例),能體現大數據在輔助決策、便民惠民服務和提高社會治理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有已實時運行的場景(案例),優先考慮。
(六)具備大數據深化應用的潛力:領導重視,有持續開展大數據研究和應用的能力,并有深入開發數據資源的價值的計劃,能為本行業數據共享和標準化提供支持。
三、工作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或機構向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或各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經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或各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同意推薦后,于 9 月 15 日前將申報材料(含紙質和電子版)報我委(標準與應用處)匯總。材料清單見第四條。
(二)我委召集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現場考察。
(三)我委審核確定 2015 年廣東大數據應用示范項目推薦名單,在網站公示后向社會正式發布。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單位的基本情況資料復印件,例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等。
(二)大數據應用示范項目申報表(詳見附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申報廣東大數據應用示范項目應當如實提供材料,并保證內容和數據真實可靠。提供虛假材料或內容、數據失實的,我委將中止其申報。
五、項目管理
(一)服務: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大數據管理局對大數據應用示范項目單位加強聯系和指導,提供深化應用的協調和支撐。
(二)責任:大數據應用示范項目單位應提供公共宣傳資料;深化大數據應用;開展交流,提供示范借鑒。
(三)撤消:因未履行責任、或不再滿足第二條基本條件的單位,我委可以取消該單位應用示范項目推薦資格,應用示范項目推薦名單以我委網站公布名單為準。
請符合條件企業于9月9日前將申報材料(含紙質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形式)交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電子信息科。
聯系人:張子毅 2283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