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申報2020年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的通知
各有關地級市科技局(委),中央駐穗和省屬各因公出國(境)培訓組團單
根據科技部關于因公出國(境)培訓(簡稱:培訓)工作相關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20年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簡稱:培訓計劃)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當好“兩個重要窗口”的重要指示要求,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重大機遇、深入落實“1+1+9”工作部署,突出科技創新強省、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經濟體系、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等對人才智力的需求,加強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大力培養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黨政干部、專業技術人才和企業管理人才。
(二)把培訓成果和項目執行率作為衡量培訓工作的關鍵指標。今年的培訓項目已執行完畢但沒有提交培訓總結,和連續兩年執行了培訓項目但未提交成果匯報材料的單位,以及2019年培訓項目無故未執行,或連續兩年申報了項目因各種原因無法執行的單位,將不予受理其2020年培訓計劃立項申請。此外,預培訓、外事安全教育制度健全與否和培訓組織管理情況,都將作為2020年培訓計劃審核申報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出國(境)培訓的新要求,堅持“從嚴控制、為我所用、突出重點、少而精”的原則,嚴格控制黨政干部類項目培訓規模,加大專業技術類、企業管理類項目比重,進一步優化培訓項目結構。黨政類項目重點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主題開展;專業技術類項目主要側重大灣區國際科創中心建設、教育強省建設、文化強省建設,以及國家和省重點建設工程、科研開發、生產試制以及基礎研究等領域有針對性地解決實際問題或“卡脖子”技術的培訓,尤其加大對科技領軍人才和關鍵核心領域各類急需緊缺人才培訓支持力度;企業管理類項目重點針對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廣東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振興實體經濟等主題開展培訓。
(四)切實做好培訓項目可行性研究,要求“精準選題、精準選人、精準選點”,并提前做好外事指標及經費的落實工作。培訓主題和內容必須與組團單位主要業務和職能相符,且具有較強的針對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要選派政治覺悟高、綜合素質較好、崗位職責和工作性質與培訓內容直接相關的業務骨干參加,不得因人找事,照顧性安排參訓人員;要與擬前往培訓的國家(地區)優勢相符,與境外培訓接待機構培訓特長相符;要提前與相關部門加強溝通,切實解決經費、人員、名額等問題,在不違反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前提下,保證獲批項目都能執行。
二、立項原則
(一)重點支持項目
1.圍繞國家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有針對性地開展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解決關鍵技術問題的科研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項目,及其他涉及國家重大發展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培訓項目。
2.圍繞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深入推進精神文明建設,建設全國最安全穩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環境最好的地區之一,打好三大攻堅戰等9個方面重點工作組織實施的人才培訓項目。
3.圍繞組織實施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綠色低碳、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新材料、海洋經濟、現代種業和精準農業、現代工程技術等9大重點產業領域攻關而開展的人才培訓項目。
4.科技領軍人才和專業技術骨干人才中長期培訓項目。
5.結合“一帶一路”倡議,支持各地各部門結合中心工作和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安排的培訓項目,以及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相關優勢領域的培訓項目。
6.面向省屬國有重點骨干企業中青年技術和管理人才的專項培訓項目,尤其是省屬國有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國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創業人才的培訓項目。
(二)嚴格控制項目
1.嚴格控制黨政干部出國(境)培訓規模。根據科技部申報培訓計劃通知的要求,省級黨委組織部門負責調訓本省黨委管理的干部及后備干部。地級市及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不直接組織境外培訓,地級市及以下其他部門也不組織黨政干部綜合管理類培訓項目。嚴格控制赴熱點國家(地區)的黨政類培訓項目數量。
2.統籌規劃具有普遍共性和高度相關性的培訓項目。如職業教育、教學管理、醫院管理等項目,由省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統籌規劃,統一組織實施。
3.部分領域項目計劃的申報要求。立法、司法、公安、民族、宗教等領域的培訓,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垂直管理的地方相關單位培訓,由國家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申報,省里不作組織申報。
4.嚴格控制雙跨(跨地區跨部門)培訓團組的規模和數量。
(三)禁止組織項目
1.不得組織培訓主題不明確、針對性不強,與組團單位主要業務無關的培訓項目。
2.不得組織國內能夠解決問題、無出國(境)培訓必要的培訓項目。
3.不得組織因人找事、安排照顧、無實質內容、無實際需要及參觀考察性質等一般性培訓項目,堅決制止假借培訓名義變相公款出國(境)旅游行為。
4.無外事審批權的學會、協會、基金會、培訓中心等單位不得組織跨地區跨部門培訓團組項目。嚴禁以營利為目的、高收費亂收費組織培訓項目。
三、中央財政出國培訓經費資助的有關規定
(一)優化調整經費資助辦法。科技部對2020年申報中央財政出國培訓專項經費資助類的培訓項目,按實際經費預算規模,根據項目的重要程度確定資助與否和資助檔次,優先支持涉及國家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政策法規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重大科技攻關和基礎研究的專業類項目和中長期單人或小團隊培訓項目。
(二)經費資助原則。中央財政出國培訓專項經費原則上不資助國際旅費。外方提供經費資助但不足以彌補出國培訓相關費用開支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申請資助其費用差額部分。不得超出境外培訓實際費用支出申請中央財政經費資助。已獲其他部門專項經費資助的項目不得重復申請中央財政出國培訓專項經費。
四、申報要求
(一)參訓人員、培訓天數和地點。每個培訓團組一般不超過25人,參訓人員年齡距退休不少于5年,不超過55周歲,原則上須工作滿3年以上。嚴格按照培訓實際需要安排在外培訓時間,亞洲及周邊國家和地區不少于10天,歐美等其他國家不少于14天。支持鼓勵3個月至1年的中長期專業技術培訓。綜合管理類和一般性專業培訓項目在境外培訓地點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個國家(地區)的兩個城市。
(二)培訓經費和外事計劃。嚴格遵守《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和出國(境)培訓經費管理相關規定,因公出國 (境)培訓費用要納入預算管理。出國(境)培訓項目列入本地區本單位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參訓人員須有外事計劃指標。無培訓費用預算和參訓人員外事計劃指標的培訓計劃不得申報。
(三)境外培訓機構。為加強境外監管,綜合管理類和一般性專業培訓項目原則上應選擇與科技部引智司有正式合作關系的境外培訓機構。其他培訓項目也可以選擇與培訓項目專業對口的著名大學、科研機構、國際大公司等作為境外培訓機構。培訓計劃經批準立項后,如無特殊不可抗拒的原因,原則上不得更改境外培訓機構。
(四)培訓項目評審。進一步完善培訓項目專家評審制度,培訓項目申報單位應加強對培訓項目必要性、針對性、可行性的論證。培訓項目申請應由相關領域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或行業主管部門等單位專家出具評審意見。
(五)報送時間和方式。請各地各組團單位于2020年1月10日前將培訓計劃報送我廳,逾期申報將不再受理。各地培訓計劃由地級市科技局(委)統一報送,報送前應由同級外事部門加具意見。中央駐穗和省屬組團單位的培訓計劃由本單位直接報送。省屬高等院校和省屬企業申報培訓計劃,報送前應先報上級主管部門加具意見。
培訓計劃統一通過科技部引智司“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管理系統”(http://otm.safea. gov.cn)申報(申報注意事項見附件)。
聯系人:陸蔚、耿燕、張業倩
電話:020-83163677、83163249、83163247
電子郵箱:gdstcyzc@163.com
QQ群:594355348(群名:廣東出國境培訓)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