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廣東省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申報工作的通知
珠江三角洲地區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珠江三角洲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7〕184號),引導部分基礎較好的區域先行先試,為珠江三角洲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探索路徑、積累經驗,我廳擬面向珠江三角洲地區組織開展廣東省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申報工作。請各市務必高度重視,切實把創建廣東省大數據綜合試驗區作為本市貫徹落實國家大數據戰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重要舉措,認真組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大數據和數字經濟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的試驗要求,以加強基礎設施統籌、打破數據資源壁壘、發掘數據資源價值為主攻方向,以推動數據創新應用為核心,以有效支撐政府治理、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和創業創新為目標,選擇一些區域,開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大數據綜合試驗探索。各市要從破解制約大數據創新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出發,突破體制機制障礙,開拓創新,大膽實踐,探索新理念、新路徑、新舉措。重點圍繞九個方面的試驗任務,引導基礎條件好的地區結合自身優勢選擇試驗任務進行試點,爭取到2020年底前,建成3-5個廣東省大數據綜合試驗區,示范引領珠江三角洲地區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
二、試驗任務
(一)加強政務數據統籌整合。
推進政務大數據硬件設施、交換流通渠道整合,建設完善政務大數據庫,開展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的政務數據交換共享,以及數據關聯、比對、清洗等治理工作,加快建設人口、法人、空間地理、宏觀經濟等基礎數據庫,覆蓋政務服務各環節的網上辦事數據庫,以及社會信用、市場監管等政務服務專題數據庫。
(二)推進數據資源開放利用。
建立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形成公共數據資源共享清單和開發清單,依法有計劃、有批次地開放各類政府數據資源。在依法保障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的前提下,鼓勵公眾、企業和社會機構對政務數據、公共服務領域數據開展采集、挖掘和整理、利用。
(三)開展社會治理大數據應用。
推進大數據在市場監管、環境治理、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社會信用、治安防控、宏觀調控等社會治理領域的深入應用,構建精準治理、多方協作的社會治理新模式,實現社會治理的智能化、精準化、協同化。
(四)開展公共服務大數據應用。
推進大數據在政務服務、社保就業、健康醫療、農業氣象、農村精準扶貧、教育文化、交通旅游、住房城鄉建設等公共服務領域的深入應用,構建以人為本、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務新模式,降低服務成本,提升服務水平,促進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個性化、精準化。
(五)開展行業大數據應用。
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推進電信、能源、金融、商貿和其它具有區域特色的行業領域大數據應用,促進重點行業數據中心綠色發展。支持信息化基礎好的領域率先開展跨領域、跨行業的大數據應用,重點培育互聯網金融、車聯網、智慧醫療、智慧物流、第三方數據服務、分享經濟等交叉融合的大數據應用新業態、新模式。
(六)開展制造業大數據應用。
發揮制造企業積極性和主導作用,引導和推動制造業大數據在產品全生命周期和全產業鏈的應用,夯實制造業大數據基礎設施,開展制造業大數據應用示范,建設制造業大數據平臺,促進制造業大數據、工業核心軟件、工業云和智能服務平臺、工業互聯網協同發展,培育“數據驅動”的制造新模式。
(七)開展創業創新大數據應用。
鼓勵大數據、互聯網、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和基礎電信企業等開放數據資源、云平臺和計算能力,建設面向大數據創客的眾創空間和公共開發平臺。鼓勵企業應用大數據開展創業創新活動,積極培育大數據應用新業態。
(八)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
加強大數據產業技術創新和產業化,積極引進和培育大數據骨干企業,布局建設大數據重點項目和大數據產業園區,建立健全大數據產業公共服務支撐體系,加快構建完善的大數據產業鏈,打造成為具備全球競爭優勢的大數據產業發展集聚區。
(九)研究建立大數據標準體系。
研究建立大數據產業標準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在工業、交通、教育、金融和其它具有區域特色的行業推進大數據采集、管理、共享、交易等標準規范的制定實施。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范圍。廣東省大數據綜合試驗區以市或者區(縣)為范圍進行申報,申報單位是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者各區(縣)人民政府。廣州市和深圳市推薦區(縣)不超過3個,珠三角其他地市推薦區(縣)不超過2個。
(二)試驗任務。請各申報單位對照上述九大試驗重點(詳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珠江三角洲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7〕184號)),結合自身發展基礎和優勢,選擇其中至少六項或以上試驗任務進行試點,原則上所選試驗任務應具有一定的發展基礎,已經開展了相關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且對下一步發展有明確的規劃。同時,各地根據實際需要,可新增符合自身特色的試驗重點一并推進實施。
(三)方案編制。各申報單位要在全面掌握本地區大數據發展情況的基礎上,研究編制本地區廣東省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申報材料,明確所選擇的試驗任務,全面分析所選試驗任務的發展現狀,并針對試驗任務提出具體發展目標、工作思路、細化任務以及政策措施。
(四)鼓勵跨區域合作。為落實國家對珠江三角洲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成為跨區域類綜合試驗區的要求,鼓勵兩個或多個區縣聯合申報廣東省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共同推動數據要素跨區域流通,共建大數據發展重大平臺、重大工程,統籌大數據基礎設施,支撐跨區域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大數據應用,促進大數據產業合理布局錯位發展,推動產業轉移和產業共建,實現區域一體化發展。
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時間。請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負責對區(縣)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于4月26日前提交市或者區(縣)申報材料(一式五份),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出具推薦函(見附件1)。
(二)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
1.廣東省大數據綜合試驗區申報書(見附件2)。
2.綜合試驗重點任務(項目)表(見附件3)。
(三)評審程序。我廳將按照“總量控制、成熟一個、批復一個”的原則和要求,在組織專家評審、答辯和現場考察的基礎上,擇優選擇確定廣東省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名單,并在網站公示后正式函復。
(四)組織管理。我廳負責指導廣東省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建設工作,對綜合試驗區的實施進度進行跟蹤分析和評估評價。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地區廣東省大數據綜合試驗區的組織申報、日常協調和管理、服務和跟蹤評估工作。
附件:1.推薦函(格式)
2.廣東省大數據綜合試驗區申報書(模版)
3.綜合試驗重點任務(項目)表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9年2月27日
(聯系人:夏鵬,電話:020-83133263,13600093905;電子郵箱:jxwbz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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