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遴選2019-2021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通知
各有關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做好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19-2021年政府采購代理工作,規范政府采購代理行為,現組織開展2019-2021年項目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征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概況
為規范我廳代理機構選取,現擬通過公開遴選的方式,確定2019-2021年度政府采購代理服務機構,負責全過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政府采購是指廳各處室使用財政性資金向社會力量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采購內容包括采取政府采購法規定的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和單一來源方式采購項目,以及集中采購目錄以外、政府采購限額以下、采用公開遴選方式采購項目。
本通知所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是指集中采購機構以外、受采購人委托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
二、報名條件
政府采購代理服務機構必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廣州市注冊的獨立法人,在廣州市區設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專業工作人員。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甲級資格證書》且在廣東省財政廳備案的專職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機構或企業。
(三)具有從事工業和信息化類重大項目(中標金額1000萬元以上)政府采購代理的經驗。
(四)有較為充足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及相關服務及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儲備。
(五)近5年內機構未因違反《政府采購法》及有關管理規定,受到相關管理部門暫停資格以上處罰;近5年內機構主要負責人未因違反《政府采購法》及有關管理規定受到刑事處罰。
(六)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無行政隸屬關系。
三、遴選原則
在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中遴選業績優異、服務全面、資質完善、經驗豐富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編制政府采購工作計劃,對項目提供咨詢服務;
2.編制、發售、澄清、修改、解釋、組織論證采購文件,辦理政府采購文件備案;
3.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指定媒體上發布采購信息公告;
4.制定評審方法、步驟、標準;
5.依法抽取專家組建評審委員會;
6.邀請相關部門現場監督;
7.負責接收和保管供應商遞交的投標(報價)文件,并組織開標(唱價)活動,落實 評審地點,主持評審活動,并做好評審記錄;
8. 負責投標人資格性審查(如有其他要求除外)組織評審工作;
9.整理評審報告送采購人及有關部門;
10.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指定媒體上發布中標、成交公告,發送中 標通知書,對評審過程和未進行公示公告的評審結果保密;
11.答復供應商的詢問和質疑,協助處理供應商投訴;
12.采購活動有關文件報送備案及存檔;
13.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政府采購代理委托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遴選程序
(一)文件評審:由我廳組成公開遴選小組,按照綜合得分從高到低原則錄取入庫代理機構和候選代理機構。
(二)將評審結果公示7個工作日。
(三)無收到異議后,我廳向確定的政府采購代理服務機構發出入庫通知書。本次遴選為合作意向遴選,有需要委托代理機構進行采購時,將在本次遴選入庫的采購代理機構中選取一家作為采購代理。政府采購代理委托合同按政府采購項目一事一簽。
五、報名材料
請各申請單位于2018年12月26日17:00前將有關材料報送我廳,逾期不予受理。申請單位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報名資格。申請材料應包括:
(一)申請函。
(二)報名單位概況(含企業機構設置情況、辦公場地和人員基本情況、政府采購業績、專家庫情況等)。
(三)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相關資質證書和證明業績、資信情況等材料復印件。
(四)申請單位2019-2020年政府采購代理工作方案(含預案、人員、專家庫、應急及投訴處理等)。
(五)代理服務費報價評分表(詳見附件2)
申請材料請按順序裝訂,須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吳東雄,劉小飛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吉祥路100號403室
電話:020-83135899,83135971
附件:1. 資信和代理方案評分表
2. 代理服務費報價/評分表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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