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公開遴選2018年 企業情況綜合數據采集業務服務機構的通告
為支撐做好2018年企業情況綜合數據采集工作,我委現向社會公開遴選2018年企業情況綜合數據采集業務服務機構。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2018年企業情況綜合數據采集業務服務項目。
二、項目服務內容
(一)舉辦為期2天,地市、縣(市、區,中山市和東莞市為鎮或街道)企業數據采集工作機構合計約420人參加的現場業務培訓。包括但不限于:組織報名(會議通知由我委發出)、安排參訓人員食宿、落實培訓場地和設備等會務,負責編印培訓資料和現場培訓授課。
(二)面向地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企業數據采集工作機構和企業提供約10個月的非現場(電話、網絡、信函、視頻等形式)業務指導等服務。
(三)開展4個季度報告期、累計不少于8.8萬家次的在線企業數據審核。
(四)在主流媒體刊登1次企業數據采集工作通告。
(五)配合我委開展實地檢查。
(六)撰寫相關工作報告。
三、項目服務期限
自項目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19年2月底。
四、項目有關要求
(一)服務機構承擔參加現場業務培訓的人員用餐(早中晚餐各兩餐)、住宿(兩個自然日)、培訓場地及設備使用(四個半天)、培訓資料印刷等費用,該費用包含在服務費用報價中。(參訓人員往返交通及在途用餐的費用由參訓人員自行承擔)
(二)如數據審核的實際企業數量超過8.8萬家次,服務機構保證按照規定時間完成數據審核任務,該費用已包含在服務費用報價中。申報時須提交承諾。
(三)項目服務團隊人數不少于6人。
(四)如有需要,我委可要求服務機構派出1-2名人員到我委辦公場所坐班工作。申報時須提交承諾。
五、遴選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單位自愿報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委根據有關規定組織評審,擇優確定服務機構。
六、報名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
(二)2015年以來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無不良業績、無不良信用記錄。申報時須提交承諾。
(三)2015年以來承接過黨政部門人員培訓、市場調查、數據處理、經濟分析或政策研究等服務內容的項目。以委托協議或合同為準。
(四)項目服務團隊負責人具有副高級或以上職稱。
七、申報文件
(一)申報單位概況。包括但不限于:機構設置情況,機構相關工作資質、業績,服務團隊人員學位、學歷、職稱、相關工作經驗等情況。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
(二)項目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現場業務培訓、非現場業務指導、在線企業數據審核等工作的人力投入、進度安排、管理機制、保障措施等。
(三)服務費用報價。報價最高不超過86.5萬元,按固定總價方式報價。報價包括但不限于服務機構完成本項目所有服務、工作、義務等所需的人工、材料、管理、交通、通信、場地、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及項目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費用。
(四)其他可證明具備更好滿足本項目服務內容和要求的能力等材料。
八、申報材料印制要求
(一)上述第七部分所提文件材料,統一采用A4紙張規格排版,編制頁碼(可手寫),裝訂成冊(膠裝,不可使用非紙類封皮和夾套),一式3份(一正本兩副本)。
(二)冊子首頁、尾頁各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加蓋騎縫章;涉及承諾內容的頁面,加蓋單位公章。
(三)同時提供冊子的WORD格式的電子版,用U盤刻存,1份。
(四)冊子及U盤使用紙質材料密封包裝,并在外包裝上注明申報單位名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號碼。
(五)報名時另行提供符合報名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
九、其他事項
(一)申報單位對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報名或評審資格。
(二)我委在確認有效報名單位大于或等于3家后,安排項目評審的時間地點,并通知有效報名單位派員參加。
十、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2018年4月3日(8:30-12:00,14:00-17:30)。
(二)報名地點:廣州市越秀區吉祥路100號809室。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8年3月21日
(聯系電話:020-83134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