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遴選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等 融資服務工作情況調研服務機構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工作部署,切實完善創新幫扶中小微企業投融資工作舉措,我委決定開展設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等融資服務工作效果情況調研,并按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遴選承擔調研工作的服務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開展調研,深入了解設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小額票據貼現中心等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相關政策的效果、執行過程中的困難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等情況,為我委制定省財政支持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的回收辦法,以及切實制定好創新幫扶中小微企業融資工作的后續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二、工作內容
根據各地市(縣、區)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小額票據貼現中心的設立和運作情況,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問卷調查和實地調研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工作,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找出難點、未來工作打算。
(一)問卷調查。按不同類別的工作,分別制定每個類別項目單位及其服務對象適用的調查問卷。調查覆蓋范圍:所有項目單位、每個項目單位的服務對象平均10家以上。
(二)實地調研。結合工作情況,選取8個以上地市(縣、區)采用座談、查閱賬冊等資料、訪問服務對象等多種形式進行實地調研。
(三)調研報告。
三、遴選方式
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自愿報名,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由我委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專家評審,擇優確定。
四、報名條件
(一)廣東省境內依法注冊設立的企業、事業或社會組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在廣州市區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設施條件;
(二)具有足夠承擔工作任務的專業力量,具有從事大型企業或政府委托服務的工作經驗;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無違法違規行為,社會信譽好;
(四)機構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五)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沒有行政隸屬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
五、申報文件
(一)申報單位概況。包括但不限于機構設置情況、團隊人員基本情況、相關工作業績等;
(二)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書、相關資質證書和證明、團隊人員和承擔項目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人員聘用合同、項目委托合同、推廣活動照片等佐證材料復印件;
(三)開展本項工作的工作方案;
(四)服務費用報價。根據財政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服務費用報價不超過12萬元人民幣。服務費用按固定總價方式報價,固定總價包括但不限于:調研費、資料費、推廣費、委托費、稅費等完成相應服務所需全部費用;
(五)其他可以佐證機構的專業能力、資質、業績等情況的相關材料。
報名材料須加蓋報名單位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交word版電子檔。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12月22日17:00。
報名單位請于截止時間前將申報文件送我委(技術進步處),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單位對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報名資格。
七、聯系方式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技術進步處 許軒凱,電話:020-83133254;電子郵箱:xxk@gdei.gov.cn;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吉祥路100號603室。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