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品進口貼息項目申報
發布時間:2015-07-17 瀏覽數:1098
政策年份:
2015
政策級別:
省級
政策類別:
資金申請
發布日期:
2015-07-17
廣東省商務廳和財政廳制定的《2015年省級促進進口專項資金消費品進口貼息項目申報指南》(下稱《申報指南》)近日印發。即日起,順德區內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向區商務和財政主管部門遞交申報材料。
支持對象
廣東省(不含深圳)注冊,具有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已企業集團名義申報的,只計算廣東省內注冊、進出口額計入廣東省進出口統計數據的下屬企業。
支持內容、方式及標準
對2014年10月-2015年8月企業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2015年廣東省鼓勵進口消費品目錄》內消費品的企業予以貼息支持;
對企業以一般貿易方式自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進口目錄內消費品加大支持力度;
對以1210貿易方式進口商品予以貼息支持。
省商務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當期資金總額,結合符合條件申報企業進口消費品額及海上絲路沿線國家進口消費品額、企業跨境電子商務進口額的總體情況,確定貼息系數及單家企業最低貼息金額和最高貼息限額,核定貼息金額。
申報材料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的進口資金申請報告,申請報告中需說明企業基本情況、本企業近3年有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有無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等情況。
2、2015年廣東省鼓勵進口消費品貼息資金申請表;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4、海關出具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進口金額證明原件(內容須包含企業名稱、企業海關編碼、以1210貿易方式進口金額);
5、已企業集團名義申報的,需提供下屬企業名單以及從屬關系證明及下屬企業海關編碼;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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