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科技創新券后補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財政局(委),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財稅局:
為貫徹落實全省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粵府〔2015〕1號),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科技創新券后補助試行方案》(粵科規財字〔2015〕20號)規定,以創新券后補助方式無償資助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現將科技創新券后補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用途和發放范圍
?。ㄒ唬? 本通知所述“科技創新券”重點支持企業向高校、科研機構、科技服務機構等單位購買科技成果或研發、設計、咨詢、檢驗檢測、信息等科技服務費用,以及為建立研發機構而購買研發設備等活動所產生的費用。企業申報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過程所需服務、工業設計類服務及科技金融類服務不列入創新券后補助資金支持范圍。
?。ǘ?科技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由省科技廳和省財政廳根據各地區已兌現的科技創新券金額,按照補助標準,確定補助額度。
?。ㄈ?各地市負責受理企業、科研機構、科技服務機構對科技創新劵申請和發放,申請補助單位憑服務合約、支付證明及其他必要證明材料在當地兌現。
?。ㄋ模? 本次申請科技創新劵補助費用發生期限應在2014、2015兩個年度內。嚴禁科技創新券服務購買方與提供方雙重申報補貼,服務合作雙方應無任何隸屬、共建、產權紐帶等關聯關系。
二、補助對象
已開展創新劵補助的地市,用于發放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向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務機構及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臺購買科技成果或研發、設計、咨詢、檢驗檢測、信息等科技服務費用補貼,以及為建立研發機構而購買研發設備等活動所產生的費用補貼。
(一) 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凡在我省設立、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無不良記錄、且有自主研發經費投入和研發活動的中小微企業,其中工業類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4個億,其他類型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1億。
受補助的中小微企業應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1.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近5年內獲國家、省或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資金)扶持的企業;
3.科技主管部門主辦的國家、省或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企業;
4.獲得“GB/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企業;
5.近5年內,擁有1項(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發明專利授權、或6項(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或6項(含)以上軟件著作權的企業。
?。ǘ?科技服務機構。協助中小微企業完成科技研發活動,以及實現科技成果產權化或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服務機構。
(三) 高校和科研機構。向企業提供科技服務或與企業共同完成研發活動的高校或科研機構。各地市可結合自身產業發展和企業創新實際需求,具體明確其創新券適用的高校和科研機構范圍。
三、工作流程
?。ㄒ唬? 地市申報。對已開展創新劵補助的地市,由當地市科技和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填寫《廣東省科技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本市科技創新券后補助明細表》(見附件2),將上述紙質申報材料一式4份(含電子版)及資金安排文件(或兌付證明材料),一并報送省科技廳業務受理窗口。
鼓勵各地市積極開展科技創新劵后補助工作,并按要求申報省政府補助資金。
?。ǘ?集中審核。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對各地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各地市補助金額,并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平臺和省科技廳陽光政務平臺上進行公示。
?。ㄈ? 下達經費。公示后,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省政府批復聯合發文將經費下達至市級財政部門,各地市統籌用于科技創新券后補助,應優先支持開展創新劵后補助試點的縣(區)、高新區或專業鎮等,不得挪為他用。
?。ㄋ模?其他未盡事宜,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粵府〔2015〕1號)、《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科技創新券后補助實行方案》(粵科規財字〔2015〕20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時間要求
各地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材料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20日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