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6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預通知)
各鎮(街道)經科局、各行業商協會、有關企業:
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于2016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重點工作的通知》(財行〔2016〕212號)和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2015年修訂)》(粵財外〔2015〕120號)的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內容、方式和標準
(一)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是在我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項目支持內容包括:境外展覽會、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境外專利申請、中小外貿企業提高經營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境外商標注冊;品牌培育項目支持內容包括收購國際品牌、品牌產品研發、設立境外品牌營銷網絡和研發機構和品牌境外宣傳推廣。
(三)支持方式和標準詳見附件1。
二、支持期間和申報條件
(一)支持期間。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項目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發生期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品牌培育項目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發生期為2015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二)申報條件。
1、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項目申報條件:在順德區注冊,依法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依法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企業法人且2015年進出口額低于6500萬美元,近兩年內(2014、2015年度)海關統計有進出口額實績(2015或2016年新成立和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新注冊企業除外);品牌培育項目申報條件:在順德區注冊,依法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或依法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中方或中方控股企業。
2、近五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行為;
3、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三、申報程序和材料
(一)申報程序。
1、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項目(網上申報和提交紙質材料)
(1)網上申報流程:從通知之日起至2016年9月12日登陸“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網絡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smeimdf.org.cn/)進行網上資金申報,逾期系統即關閉并停止受理申報(詳見附件2);
(2)報送紙質資料:企業需將申報材料提交到順德產業服務創新中心前臺(地點:大良新城區國泰南路3號保利商貿中心3座恒基國際金融大廈一樓服務臺),受理日期從通知之日起至2016年9月12日,逾期不受理。
2、品牌培育項目(只需提交紙質材料)
紙質報送紙質資料:企業需將申報材料提交到順德產業服務創新中心前臺(地點:大良新城區國泰南路3號保利商貿中心3座恒基國際金融大廈一樓服務臺),受理日期從通知之日起至2016年9月12日,逾期不受理。
(二)申報材料。
1、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項目申報材料詳見附件4。
2、品牌培育項目申報材料詳見附件5。
四、申報注意事項
1、企業對填報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為避免因企業資料不符而無法聯系或審核不通過,請各企業在申報前核對系統中的企業資料是否正確,如有變化請及時更改。
聯系人:鄺小姐、黃小姐、葉小姐、梁先生,聯系電話:22918085、22918031、22918086、22835495。
請注意:此則通知屬于預通知,一切扶持標準與細則以正式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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